埃德蒙顿华人社区-Edmonton China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1746|回复: 13

也给tnds版主提点建议

[复制链接]
鲜花(2) 鸡蛋(0)
发表于 2009-5-2 21: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学法律、做法官之前,先好好学学道德! 没有道德为基础,法律只能是油滑者的工具!
: H3 x5 E1 I, }0 Y( O7 F6 b6 U5 z3 `3 @
陈水扁就是最明显的一例。严重跑题,
/ r: Y! L5 z, N2 h5 J
7 b! f; r8 _( r" A# ^1 S4 M法律是以道德为基础,不是以哲学为基础。所以,天底下,还是有正义可以伸张的!6 j4 J) ]9 I6 M7 Z7 H) |+ D

% l$ I1 q7 L" _[ 本帖最后由 绿菏 于 2009-5-2 22:26 编辑 ]
鲜花(2) 鸡蛋(0)
 楼主| 发表于 2009-5-2 21:42 | 显示全部楼层
严重道歉! 上边不是说tnds没有道德。而是指请学习使用“道德”这把称!道德是法律的天平,没有道德,法律就是没有尺度的。
鲜花(7) 鸡蛋(0)
发表于 2009-5-2 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刘少奇应该再写一篇“论信佛人的修养”
鲜花(2) 鸡蛋(0)
 楼主| 发表于 2009-5-3 06:32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 追求完美
原帖由 wcjn 于 2009-5-2 22:54 发表 ( A0 x7 g# o0 e2 ]
我看刘少奇应该再写一篇“论信佛人的修养”

" ~# E! |: |. C/ P/ m. [! ]; b4 r" B( f9 j
不用论,信佛人都是罪人,最没有修养。业障不重还信不起佛呢。所以,觉得自己不错,业障少,就不用去信什么。嘿嘿!4 N7 _6 G# g' D
, ^; i# K1 V" o
奇怪,为什麽是刘少奇,王少奇不能写吗?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09-5-3 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绿菏姐,谢谢你对我提出的建议~~~
6 ]2 X0 b4 Y5 f: f  e6 c, I. W根据以往,看得出你是说话直、很热心的人。正是基于此,我非常尊重你~~~
. ^2 A9 r+ ]8 e/ o, m你要表达的意思,我明白,所以无需道歉~~~2 J3 f; p7 Z; N8 ^( W+ ]
我相信关于道德是法律的基础这一点我们应该观点一样。只是我还认为道德的范畴和标准高于法律,现实中不违法但是在道德上又被人唾弃的事情太多~~~. y2 G9 d, |- t6 w6 R" s5 D; u
关于“正义”,我已在其他帖子中阐述我的观点~~~3 C% o+ t1 X8 R5 x1 x7 x
还是那句话,目前我们先求同存异吧~~~
# F: X9 |. q  ?3 b" I0 `8 w6 P$ t$ [, u8 I: O+ j  T
当然,我也会在今后认真思考你的建议,再次感谢~~~ 9 u$ }' K# z4 S
顺祝周末愉快!
鲜花(2) 鸡蛋(0)
 楼主| 发表于 2009-5-4 07:3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绿菏 于 2009-5-4 08:40 编辑 : k; C4 `2 h3 ]7 x

' |* h9 V5 W/ _7 `. g3 ]7 x7 `+ P  ]& u谢谢小老弟的夸奖和理解。很惭愧有时说话太直,太急,修养不够。也很佩服你的工作态度,精神可嘉!  f* w1 ~/ ~( D5 u
. {) [) U3 f  K
其实看来,在法律与道德关系问题上,我们的观点是一致的,只有同没有异。道德的标准是高于法律的标准的。法律是用来维护道德的最低底线不容破坏。触犯法律的人都是打破了道德的最低限度。所以,道德和法律本是一回事。如果没有了道德,法律就不称其为法律。法律是最基本的道德。 : g& M' {2 w, `, L" o& ?5 e2 g

  ]' L/ q. o/ C. c% |: \3 {4 p: I这个话题本是来源你我讨论的一个回复贴(希望没有看过的人不会觉得这个帖子很唐突)。所以,触发我发这个帖子的目的,是想说希望你们在处理这里的纠纷问题时,多从道德的角度去考量,不能从哲学的角度考量。尤其我们这个站务讨论,目的就是维护基本的网上道德。版主的工作就是正面维护和宣传网上社区的基本道德,让大家崇尚网上道德,遵循基本的网上道德。而不是只从支末去处理个案。更不能从文字游戏或哲学角度,那就变成诡辩论了。甚至被别人拖着鼻子走了。即耽误大家的时间,又搅乱了道德人心。 其实很多时候当你撇开知识思维的禁锢,但从一心直探下去,答案自然浮出水面。
) q& M  U9 Y: ~: G6 ~- V; ?2 f8 M
再次感谢,你的耐心
鲜花(2) 鸡蛋(0)
 楼主| 发表于 2009-5-4 07:4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本帖最后由 绿菏 于 2009-5-4 08:45 编辑 1 f7 a( o" A' W* k" o3 u* W' w
8 m$ u  _4 F* M2 U- t( l
对不起,多加一句,我还是觉得这个问题满重要的。很多好人受了委屈、冤枉。就是源于此中原因。
+ c/ J, O" y2 }7 c+ H/ g& E" u5 \9 x$ X. ^. o" p' u# m! `3 C( T& S
网上没有很好的树立一个道德标准。
7 T4 u& N! ?0 M' P- O% E3 d
, g3 x' |$ ]. K! `哎! 慨叹现实生活中,人们也都不遵循道德了。甚至最基本的道德标准都被打破和模糊。好人确实难做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09-5-4 08:4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tnds 于 2009-5-4 09:42 编辑
. o5 ]) L& I' |. ?9 M% r
. H& H) Z+ [' ^7 z1 f谢谢绿菏姐的回复,让我对你的观点有了进一步的理解~~~
7 b- |- h5 w/ d! {4 V: l- d: N# ?* C& w/ O, n' X
你说的“法律是用来维护道德的最低底线不容破坏”这话我非常认同。但是,法律相对于道德来说,也仅此而已。道德应该是在法律之上对人言行的更高要求,二者不能完全等同。像杀人放火,那是触犯道德的底线,法律会有相应的规定,而且是强制性的;但像坐公车给老人让座、不能说脏话等,法律就不一定有相应规定,只能从道德规范的角度去引导,这也是非强制的。同时,对同一群体而言,法律是统一的,道德标准箱对于不同人是有差异的,而且可能会很大。2 H4 |4 p" d! @% D
而法官,在裁决时只能依据法律,而不是其个人的道德标准,不然就不叫法官了,应该叫道官(嘻嘻,开个玩笑)。如有人动不动就用很粗俗的语言骂街,作为法官可能和大多数人一样从道德上谴责这种行为,但是只要没有相应的法律规定,就不能给他量刑,否则就是滥用职权,这其实也是违法。" x4 `- O" U# ?. i+ ?' n9 k
网络社区是个虚拟社会,很多地方和现实很类似。你说得不错,网络是应该弘扬道德,但绝不是在执法版主裁决的时候,那个时候只能依据版规,而版规是网络基本道德规范的保证。
# H1 x6 _# A! C8 @" |2 U9 Z! B6 @7 x8 C要让执法版主做道德的裁决者,至少对小弟我个人而言,目前还远远达不到那种境界~~~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09-5-4 09:26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楼上的一半
7 Q. N$ E; M; d0 _' e现实中法律要处理的问题很多很复杂,轻重缓急情况也更多0 h% G# M4 Z  a( n, j/ w0 w
网络社区是个虚拟社会,很多地方和现实很类似,但却没有杀人防火,没有打架9 A4 \# e- `/ ?6 B6 w+ f3 T0 ^
网络社区是个虚拟社会有的是语言暴力,相对来说比较现实社会只是冰山一角.+ x4 A* @) g, P2 J8 F- O
所以规范网络语言,准确用词,就犹如现实中的法律行为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09-5-4 09:3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哈哈,我举例杀人放火仅是为了对比法律和道德的关系用,而且我也说了网络社会和现实社会“类似”,没有等同的意思~~~
0 |/ F! z, H7 y  j6 r: }) C其他和你的观点无差异~~~
鲜花(2) 鸡蛋(0)
 楼主| 发表于 2009-5-4 22:3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绿菏 于 2009-5-4 23:38 编辑 * U; ^5 c% v& s& B9 P5 p
而法官,在裁决时只能依据法律,而不是其个人的道德标准,不然就不叫法官了,应该叫道官(嘻嘻,开个玩笑)。如有人动不动就用很粗俗的语言骂街,作为法官可能和大多数人一样从道德上谴责这种行为,但是只要没有相应的法律规定,就不能给他量刑,否则就是滥用职权,这其实也是违法。
3 h, J. E6 O- }' R2 }6 N

* z% g& L- e9 _( y+ _& `/ f我的意思就是说做做“道官”如何?借助“法官”的身份。法官除了裁决判罚。还可以用口头警告,告诫,提醒等等牌可以用,可以用吗?比如对于道歉语中的误写,或扑风捉影的暗示语等,提出口头警告和提醒。也是一种轻型的道德规范。
- C+ `- J( W  x, ]% g) d+ Y
4 X& Q! V/ K$ I3 x但不知道是不是增大了你们的工作量。网上的道德宣传和规范不知道是不是你们的工作之一。 当然我想,这也是不现实的。 算我瞎想吧~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09-5-5 12:5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tnds 于 2009-5-5 14:04 编辑
1 A! v7 h, p3 Y. v
借助“法官”的身份。法官除了裁决判罚。还可以用口头警告,告诫,提醒等等牌可以用,可以用吗?比如对于道歉语中的误写,或扑风捉影的暗示语等,提出口头警告和提醒。也是一种轻型的道德规范。) W" H9 i, D8 @4 h2 D" |
绿菏 发表于 2009-5-4 23:35

" E* j5 k2 K5 D2 P- q虽然执法版主不能完全以道德的标准裁决,但绿菏姐提的这些“警告,告诫,提醒”等建议我个人完全同意并接受,在以后在执法过程中会注意使用~~~~
0 I9 ^0 _  H$ ~" `  b再次感谢绿菏姐的建议~~~~
理袁律师事务所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09-5-5 13:01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好榜样
老柳教车
鲜花(2) 鸡蛋(0)
 楼主| 发表于 2009-5-6 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4 o1 I! w  R/ D
新版找不到送花的功能了。否则,一定送tnds花!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埃德蒙顿中文网

GMT-7, 2024-11-16 05:40 , Processed in 0.176395 second(s), 16 queries , Gzip On, APC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