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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 2009|回复: 11

关于“大头熊”禁言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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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花(5) 鸡蛋(0)
发表于 2010-1-28 01: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因为以为“禁言”功能只对版主管理的板块生效,并且不欢迎大头熊在宗教信仰板块的言论因此作了这个操作。
, g) x# N/ y  ]4 [; T+ d4 I# Q/ `* s( J! `; j5 a2 X, {  v
知道对其在其它板块发言也有影响后,已经恢复。
% M- Y' |6 S. c3 L& @
+ y0 I& n  m* A6 e2 t7 D# l论坛是交流思想和交朋友的地方,希望不要陷进“打官司”的“乐趣”中出不来。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10-1-28 08:53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楼主解释一下,你那句“签于网络资源宝贵”是什么意思?如果不发言能节约“网络资源”,应该你自己不发言呀~
大型搬家
鲜花(429) 鸡蛋(0)
发表于 2010-1-28 08:56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对扁大师的景仰恢复至"免费饭"讨论前的水平,果然有胸襟!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10-1-28 08:57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 追求完美
大头熊并没有发投诉帖,反而是那个所谓的基督徒孤舟蓑笠翁发了投诉帖,你认为他有没有陷进“打官司”的“乐趣”中?如果没有,你是指谁陷进“打官司”的“乐趣”中出不来?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10-1-28 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打官司是没什么乐趣,但是不能因为没乐趣就放弃应有的权利。我要你解释清楚为什么禁止我发言。7 \% I- `) [( R9 p2 `, M
我若说的不对,请指出来;我若说的对,为什么禁止我发言。
鲜花(429) 鸡蛋(0)
发表于 2010-1-28 09:42 | 显示全部楼层
打官司是没什么乐趣,但是不能因为没乐趣就放弃应有的权利。我要你解释清楚为什么禁止我发言。( _# g* G2 I2 [: R' s$ C) C0 ?
我若说的不对,请指出来;我若说的对,为什么禁止我发言。
" F4 _- y4 \5 Q" e( b: [3 Q大头熊 发表于 2010-1-28 09:04
; R# j5 J) R) c
版主本来就有权在他所管的版删帖、移帖。禁言是有欠妥的地方,但一则扁舟也改过来了;二则即使不改,目前的规则对这样的做法没有什么惩罚的手段。而你在站务的"卑鄙阿扁"极可能违规,扁舟也没跟你计较。这样应该算两不相欠了吧?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10-1-28 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版主本来就有权在他所管的版删帖、移帖。禁言是有欠妥的地方,但一则扁舟也改过来了;二则即使不改,目前的规则对这样的做法没有什么惩罚的手段。而你在站务的"卑鄙阿扁"极可能违规,扁舟也没跟你计较。这样应该 ...& u, R5 G( `+ y6 |* S/ _
孤岛客 发表于 2010-1-28 09:42

2 m% o) x, M/ T- q8 X: n6 ?, @1 Z+ c* A是不是可以理解为版主可以没有限制地做错误的事情。: d; K7 s  S: O& H& L
他可以删贴,可以禁言,但请给个说明。
& ~" V* n) y, A# n' ^我只是要一个解释,这要求一点不过分。
8 K4 `: O" Q/ X, T他若不能给出合理的解释,就不适合继续做版主。' f. j6 @9 [* k
是他先做了见不得光的事在先,我这样说他,说得是事实,一点不过分。
鲜花(20) 鸡蛋(0)
发表于 2010-1-28 12:58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李向阳!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10-2-4 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楼主解释一下,你那句“签于网络资源宝贵”是什么意思?如果不发言能节约“网络资源”,应该你自己不发言呀~
" w. R! {+ b1 t) ~# _; K! M2 l高潮 发表于 2010-1-28 08:53

5 M2 ~; t; B) E2 C我明白了,阿扁不给出解释原来是为了节约宝贵的网络资源。
2 b: U2 Z2 J6 z2 b) _) I# z我建议为了节约宝贵的网络资源,大家都不要发言。就是不知老羊怎么想?
大型搬家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10-2-4 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因为以为“禁言”功能只对版主管理的板块生效,并且不欢迎大头熊在宗教信仰板块的言论因此作了这个操作。5 _  n/ `7 {$ O! c
/ y* Y; f) z& c$ h3 z
知道对其在其它板块发言也有影响后,已经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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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8 w2 d/ m5 T+ q' n1 b论坛是交流思想和交朋友的地方,希望不要陷进“打官司 ...! r- l) J: U" k9 h4 N3 @
扁舟 发表于 2010-1-28 01:16
1 c" j" @0 X! r1 L3 z* l  x; ]

6 B# W+ ]3 @& n- D0 K1 O你不欢迎,不代表别人不欢迎。# j* W% k! S: q
仅仅恢复发言是不够的,请给出合理的解释。不然这件事不算完。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10-2-4 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明白了,阿扁不给出解释原来是为了节约宝贵的网络资源。# m( C0 _- D$ t2 m4 k/ Y
我建议为了节约宝贵的网络资源,大家都不要发言。就是不知老羊怎么想?* F: P0 k) l# i8 Z8 }
大头熊 发表于 2010-2-4 10:28
1 Z0 m9 d. N/ x3 t3 |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10-2-4 12:51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大头熊,如果不做解释,我们只能认为楼主和中世纪的宗教裁判所没有区别,用禁言来剥夺别人的言论自由。这种人不能够担任n敏感板块的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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