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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个朋友,她丈夫在办移民的时候就准备跟他前妻离婚了,当时说好为了小孩等移民批下来了再离婚.等了三年移民终于成功了,他们到加拿大一落地就回国离婚了.当时说好协议离婚的,她前妻是开鞋子批发的,有几百万吧.当时男的想小孩还是跟母亲所以协议离婚的时候,只拿了一套自己单位的套房,其它一套住房和家具,现金全部归女方,男方每月付400元人民币作小孩生活费和教育费一直到小孩18岁.离婚后男方每年都一次付完生活费.过了二年在国内跟我这个朋友结婚了,然后把我朋友帮移民过来.前两年男的在蒙特利尔读书,就靠女的一个上班,毕业后就来这个城市找工作.女的怀孕在家,这两年就靠男的打工,所以周未有加班都冲着去,家里就靠他一个人压力特别大.身体也不是很好,家庭医生检查患了糖尿病和高血脂,一个月买药也要一二百元.没办法去年我朋友把未满五个月的小孩送回国,然后她才开始打工.本来想只要把把小孩放回中国一年,俩夫妻拼一年,挣点钱给小孩.没想到.他前妻2005跟她的女儿也来加拿大(在国内也结婚了,因为舍不得花钱就自己办他老公的移民一直被拒签),前两年也没钱所以跟他前妻商量一年给她一仟加币,当时想这样折人民币也比协议书上的高.她前妻也同意.可是今年她前妻去读书了,也不知道去哪里打听到说我朋友他们应该按加拿大的法律来扶养小孩,他前妻小孩已经15岁了.他前妻学校有法律顾问,她就找顾问帮忙发了一些信叫我朋友的丈夫要每月给小孩400加币,还要补前两年的一次给5000加币,信上也不提我朋友前两年给她的两仟加币现金,我朋友他们现在也不知道怎么办.算了一下每月最多给300加币,可是他前妻就是不愿意(她前妻不是没有钱,在国内开批发鞋子有车有房,说这是他国内老公也叫她这么做的),一定要把前两年补全,要不就上法院.一点都没有商量的余地,搞得我朋友天天跟她丈夫吵架,不知道会不会离婚.我朋友丈夫在一家家俱厂上班很辛苦,每小时19元,一周44小时.一年下来税前4万多点,要一家人过.这两年我朋友生孩子在家,他为了这个家想多挣点,如果厂里有加班都冲着去.这里的律师费特别贵,谈话一小时350元,我朋友也谈不起.所以请大家帮帮怎么办?是等法院判还是按她说的付前两年5000加币,然后每月300加币.他前妻小孩现在15岁,我朋友小孩才19个月.谢谢大家帮忙出出主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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