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德蒙顿华人社区-Edmonton China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1745|回复: 13

也给tnds版主提点建议

[复制链接]
鲜花(2) 鸡蛋(0)
发表于 2009-5-2 21: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学法律、做法官之前,先好好学学道德! 没有道德为基础,法律只能是油滑者的工具!( y: Z* I- j; f" i. T  w
$ u3 y" Y; e; c9 o2 Y1 f- y" D
陈水扁就是最明显的一例。严重跑题, & A8 q. A, U% W' W0 G$ [) L. v7 E
- L9 ?4 ^5 c4 o2 s
法律是以道德为基础,不是以哲学为基础。所以,天底下,还是有正义可以伸张的!
3 v2 z/ }6 g  N( t3 \
0 g. R0 b$ x8 o/ E1 p[ 本帖最后由 绿菏 于 2009-5-2 22:26 编辑 ]
鲜花(2) 鸡蛋(0)
 楼主| 发表于 2009-5-2 21:42 | 显示全部楼层
严重道歉! 上边不是说tnds没有道德。而是指请学习使用“道德”这把称!道德是法律的天平,没有道德,法律就是没有尺度的。
理袁律师事务所
鲜花(7) 鸡蛋(0)
发表于 2009-5-2 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刘少奇应该再写一篇“论信佛人的修养”
鲜花(2) 鸡蛋(0)
 楼主| 发表于 2009-5-3 06:32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 追求完美
原帖由 wcjn 于 2009-5-2 22:54 发表
. a( m& U. w# {7 y' t! x我看刘少奇应该再写一篇“论信佛人的修养”

" u- m* e3 E/ l5 W. i/ M( t3 C
1 U+ L+ z- |9 i" B4 s) i  [# X不用论,信佛人都是罪人,最没有修养。业障不重还信不起佛呢。所以,觉得自己不错,业障少,就不用去信什么。嘿嘿!
/ a8 D+ D4 L8 ]% J& v  ?2 H0 x0 w' z
奇怪,为什麽是刘少奇,王少奇不能写吗?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09-5-3 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绿菏姐,谢谢你对我提出的建议~~~ ( w& u) Z1 q  ^( J: q! R7 X
根据以往,看得出你是说话直、很热心的人。正是基于此,我非常尊重你~~~ # k# @. e1 D4 [
你要表达的意思,我明白,所以无需道歉~~~
4 d& e7 \' `: o我相信关于道德是法律的基础这一点我们应该观点一样。只是我还认为道德的范畴和标准高于法律,现实中不违法但是在道德上又被人唾弃的事情太多~~~
) r% i7 [5 I% |  [+ p2 e关于“正义”,我已在其他帖子中阐述我的观点~~~
9 S; ^6 \) j( C, ?- D9 l7 g! \还是那句话,目前我们先求同存异吧~~~; D" O1 w: j% g: [' [/ L
9 f! X1 d0 @) k3 j% y; |) D
当然,我也会在今后认真思考你的建议,再次感谢~~~ 1 `7 J8 B1 x& j4 Y2 d
顺祝周末愉快!
鲜花(2) 鸡蛋(0)
 楼主| 发表于 2009-5-4 07:3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绿菏 于 2009-5-4 08:40 编辑 ! V+ p- C; C( u5 ~

- x! ?% `7 Q/ T- O; Q  H$ X谢谢小老弟的夸奖和理解。很惭愧有时说话太直,太急,修养不够。也很佩服你的工作态度,精神可嘉!$ W) f1 }" s: q3 ]
# [5 R1 J4 }! a. h6 C( X3 _
其实看来,在法律与道德关系问题上,我们的观点是一致的,只有同没有异。道德的标准是高于法律的标准的。法律是用来维护道德的最低底线不容破坏。触犯法律的人都是打破了道德的最低限度。所以,道德和法律本是一回事。如果没有了道德,法律就不称其为法律。法律是最基本的道德。 , m4 p: z- d4 C7 ^
* {& }# i" R/ x* {/ v0 K
这个话题本是来源你我讨论的一个回复贴(希望没有看过的人不会觉得这个帖子很唐突)。所以,触发我发这个帖子的目的,是想说希望你们在处理这里的纠纷问题时,多从道德的角度去考量,不能从哲学的角度考量。尤其我们这个站务讨论,目的就是维护基本的网上道德。版主的工作就是正面维护和宣传网上社区的基本道德,让大家崇尚网上道德,遵循基本的网上道德。而不是只从支末去处理个案。更不能从文字游戏或哲学角度,那就变成诡辩论了。甚至被别人拖着鼻子走了。即耽误大家的时间,又搅乱了道德人心。 其实很多时候当你撇开知识思维的禁锢,但从一心直探下去,答案自然浮出水面。. Z' ?( H) Z' j' b/ m( l2 {6 g
: X1 v( x! q0 `' N' H4 d7 x$ Y1 p1 q
再次感谢,你的耐心
鲜花(2) 鸡蛋(0)
 楼主| 发表于 2009-5-4 07:4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本帖最后由 绿菏 于 2009-5-4 08:45 编辑 3 K' S, S& l6 i5 a

: g: A! z, d  Z# d对不起,多加一句,我还是觉得这个问题满重要的。很多好人受了委屈、冤枉。就是源于此中原因。) v' U% B8 M8 g5 D* W
! E/ `( q' ]( g4 E: y. r
网上没有很好的树立一个道德标准。
5 Q8 j6 }. X4 t' \! h7 t
% g7 ]) h* a0 K; `. F0 n哎! 慨叹现实生活中,人们也都不遵循道德了。甚至最基本的道德标准都被打破和模糊。好人确实难做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09-5-4 08:4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tnds 于 2009-5-4 09:42 编辑
+ z% C! V1 V2 P! W3 q5 N1 _! M5 S' ~  v3 [* Q9 G
谢谢绿菏姐的回复,让我对你的观点有了进一步的理解~~~
$ T+ B. v9 W) I; A: Q. m) Q2 Y# }5 x4 o4 d" l7 v
你说的“法律是用来维护道德的最低底线不容破坏”这话我非常认同。但是,法律相对于道德来说,也仅此而已。道德应该是在法律之上对人言行的更高要求,二者不能完全等同。像杀人放火,那是触犯道德的底线,法律会有相应的规定,而且是强制性的;但像坐公车给老人让座、不能说脏话等,法律就不一定有相应规定,只能从道德规范的角度去引导,这也是非强制的。同时,对同一群体而言,法律是统一的,道德标准箱对于不同人是有差异的,而且可能会很大。6 p, X- C. s1 t0 h! l; p
而法官,在裁决时只能依据法律,而不是其个人的道德标准,不然就不叫法官了,应该叫道官(嘻嘻,开个玩笑)。如有人动不动就用很粗俗的语言骂街,作为法官可能和大多数人一样从道德上谴责这种行为,但是只要没有相应的法律规定,就不能给他量刑,否则就是滥用职权,这其实也是违法。5 n* z- _" M" y" `8 }- [" d- @
网络社区是个虚拟社会,很多地方和现实很类似。你说得不错,网络是应该弘扬道德,但绝不是在执法版主裁决的时候,那个时候只能依据版规,而版规是网络基本道德规范的保证。
# c8 f" Y* h0 Q6 N$ g( D要让执法版主做道德的裁决者,至少对小弟我个人而言,目前还远远达不到那种境界~~~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09-5-4 09:26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楼上的一半
# [/ P% s+ P  _* t4 N5 y( {" \现实中法律要处理的问题很多很复杂,轻重缓急情况也更多
, l- n( R, ]5 h' B. B# k2 ~网络社区是个虚拟社会,很多地方和现实很类似,但却没有杀人防火,没有打架
+ Y; d" Q+ y% u1 |网络社区是个虚拟社会有的是语言暴力,相对来说比较现实社会只是冰山一角.
8 q! P$ s$ n( q( A* F( T所以规范网络语言,准确用词,就犹如现实中的法律行为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09-5-4 09:3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哈哈,我举例杀人放火仅是为了对比法律和道德的关系用,而且我也说了网络社会和现实社会“类似”,没有等同的意思~~~- g& e7 R% E" [1 H* A9 \- Z
其他和你的观点无差异~~~
鲜花(2) 鸡蛋(0)
 楼主| 发表于 2009-5-4 22:3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绿菏 于 2009-5-4 23:38 编辑
( `; M" n$ G4 R% c
而法官,在裁决时只能依据法律,而不是其个人的道德标准,不然就不叫法官了,应该叫道官(嘻嘻,开个玩笑)。如有人动不动就用很粗俗的语言骂街,作为法官可能和大多数人一样从道德上谴责这种行为,但是只要没有相应的法律规定,就不能给他量刑,否则就是滥用职权,这其实也是违法。
4 }) L, b' f) W; ?" g

& p* ?6 w2 K1 o: q6 ?我的意思就是说做做“道官”如何?借助“法官”的身份。法官除了裁决判罚。还可以用口头警告,告诫,提醒等等牌可以用,可以用吗?比如对于道歉语中的误写,或扑风捉影的暗示语等,提出口头警告和提醒。也是一种轻型的道德规范。
7 Y. D% l: m0 M' ?- [8 e- M, z/ m  P" P: q' U4 a7 n2 M
但不知道是不是增大了你们的工作量。网上的道德宣传和规范不知道是不是你们的工作之一。 当然我想,这也是不现实的。 算我瞎想吧~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09-5-5 12:5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tnds 于 2009-5-5 14:04 编辑 " C% D$ W) k# P, v
借助“法官”的身份。法官除了裁决判罚。还可以用口头警告,告诫,提醒等等牌可以用,可以用吗?比如对于道歉语中的误写,或扑风捉影的暗示语等,提出口头警告和提醒。也是一种轻型的道德规范。, A% b9 K7 c* V/ q4 G8 D+ @
绿菏 发表于 2009-5-4 23:35

( |; B" h. p+ d- f. i- @虽然执法版主不能完全以道德的标准裁决,但绿菏姐提的这些“警告,告诫,提醒”等建议我个人完全同意并接受,在以后在执法过程中会注意使用~~~~
9 f8 X& `% Y6 R  c$ N再次感谢绿菏姐的建议~~~~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09-5-5 13:01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好榜样
鲜花(2) 鸡蛋(0)
 楼主| 发表于 2009-5-6 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 b& R, E6 ]$ S. j9 E9 q7 f$ s新版找不到送花的功能了。否则,一定送tnds花!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埃德蒙顿中文网

GMT-7, 2024-11-16 05:37 , Processed in 0.145110 second(s), 15 queries , Gzip On, APC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