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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纪实,我是一名法医 [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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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10 21: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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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一名法医,一个徘徊在尸体之间的工人,我维护着每一个亡灵的尊严,还世界以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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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 v. L# ?) T1 H9 R  工作了几年,一直都想总结一下,总是没有时间,又不知从何说起。自己文笔极差,担心会词不达意,毁了这个光荣职业的名声!各位看官,尽可以提问题,挑毛病,我都接着呢!大不了砖挨多了,回家盖个猪圈而已!  K2 K( I3 N  ^: p7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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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从今以后,我是法医# t7 L0 \/ g  H! B$ J+ S! Z
  
0 K, x" }: D! A8 W0 U/ I  我是学医的,毕业于某个社会上公认的,相当将就的一所医科大学,专业不是法医。在五年混沌的时光中,我学到了很多很多,多的自己都不知道我还会个屁!毕业时,大伙吃散伙饭,一姐们吃猪蹄,龇牙咧嘴极为不雅。哎哟吃的这费劲啊,吃着吃着,像中了邪似的一拍桌子,大喊:“那谁,把我包里的解剖用手术刀拿来!”刀一递过来,不到2分钟,猪蹄的皮肉与骨头已经彻底分离,让人怀疑她是否和庖丁存在血缘关系。看着一堆的成就,我们不仅感叹起来,唉!多好一姑娘啊,不就学个医,至于这么变态吗?同时,我们也意识到,我们学到的东西在吃西餐方面,已经无师自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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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 y7 c* H" E  C0 S9 `  这也许就是职业敏感,大伙的一个真实写照,谁也别说谁,都tmd一个德行。毕业了,我阴差阳错的去了一个专做法医鉴定的事业单位,开始了我漫长的法医生涯。以前接触的尸体,可以不叫做尸体,在俺们眼中那叫标本。大学时的姐们小雪,刚上实习课时,看见尸体就恶心,那个哆嗦哦。后来,在胃部的抽搐与反抽搐的斗争中功德圆满,勇敢的咽下那来自胃中的PH值小于7的东西,她得道了!有时候在实验台上累了,直接拽一条大腿,爬上去就睡,那叫一个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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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2 I# N8 d3 y9 F  嗨!说着说着又跑题了,说说我的工作吧,法医!什么解剖尸体啊,现场勘查啊,包括DNA鉴定,什么都做。我去单位那会,正赶上缺少人手,好容易来一壮劳力,单位岂能便宜了我。于是,我的法医工作,在上级的重视与关注下,在党和政府政策的宏观调控下,在国内外局势和平的大趋势影响下,在一间黑暗矮小的停尸房里开始了。/ W2 v( P; T' o% g3 e5 w0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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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7-10 21:3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章 进入工作状态

我的第一项工作,是和刘刚(一有7年工作经验的老法医,其人生的三大五粗,就是一张小脸白里透红,恰似发情的母猫,眉目中带着几分淫荡不禁,对!就是传说中的桃花眼!)一起去停尸房取样。我个人思维比较混乱,用现在的话形容,就是思维比较跳跃(可能是有精神问题的前兆)。! ^# O$ u) o2 q2 F& D/ ~, r
  顺道和大家介绍一下我本人吧:)本人性别:男,如假包换!我自幼儿园误入女厕那一刻就已经深刻的意识到,我和那些所谓的女孩不同!身高:177-5,早晨177,晚上175。相貌清奇,但是对得起众看官,因为大家当面都说我其实没有那么丑,我这人实在,也就信了!9 e8 W3 |% d; C" f6 P% T
  爱好:抽烟(女友不在的时候,避免她吸二手烟,也可以理解为妻管严的借口,反正我已经习惯了)嗜酒,不嫖不赌无其他不良爱好;自从老崔那犹如天籁般的声音(也可以将其形容为某没文化的大哥,酒足饭饱后,便密时发出的嚎叫)响起,我知道,我喜欢这种方式,所谓的摇滚乐!大学时代,也玩吉他,组乐队忙的不亦乐乎。那时我们都在食堂的二楼排练,后来因为保安总以为我们的鼓声像饭盒架子推到的声音,以影响治安为名,收回了我们排练的处女场馆。, l$ T* [: v2 C0 _
  个人感情经历:不能满足广大看官的猎奇心理,我只有一个女朋友,大学时不在一个学校,但距离真的产生了美,我们始终不离不弃,时至今天一同携手,8年路程。. |# \! a# }) u* m$ G
  职业:法医,现在主要做现场和DNA工作。+ D" N2 A1 B; q, g
  武器:擅长用刀,刀是什么样的刀,专用手术刀(尤其是5号刀片)!
. f9 M8 e' p& {& h% T) ^% u9 Y  装备:P3隔离服(一次性),乳胶无粉手套(国产,一次性),现场勘查箱一个(比较像CSI里面的,看起来很专业,其实很沉的那种,银光闪闪)
' w$ N) o1 y, q  h  外号:鬼见愁,大家都叫我老鬼(并不是因为相貌,是因为,唉说来话长)
# O  z5 l& o% q  E0 Z+ y  书归正传,我和老刘一行,驾驶超级五滴12万公里的传说中乞丐看到都要吐口痰的老款大屁股桑塔纳轿车,浩浩荡荡直奔A市,某停尸房而去!
) v4 S) ^( ]* s  这是一个交通案子,案情如下:在A市郊县,通往外省的国道上,一男青年(暂命名为无名氏)横穿马路时被一辆金杯小客车撞倒,后该车逃逸,而后,在无名氏尚未起身,又被一辆银灰色捷达碾过,捷达逃逸,最后被一辆外地牌照的大货压过,大货车报警。+ o  |+ N) H* Y% e% u
  目前,三辆车均被找到,需要鉴定,三辆车上的血痕和毛发是否为死者所留。1 y- j  N# O2 _. v
  在接到案情的当时,我大骂“畜生!!!”。恨不得把逃逸的家伙生吞活拨了!没人性!
. z7 B5 Q* U5 N  我和老刘的任务是去停尸房取死者的组织,和去交警队取车上的血痕和毛发,回来做DNA同一认定。一路上,老刘还是又说又笑,我则憋着一肚子的火,顺便发到了那个桃花眼的身上,“你丫有没有人性啊?人家都tmd被车压成那样了,还有闲心扯淡,md没人性!”“带烟了吗?伙计”“带个jb,爷带了也不给你,我操!”“小伙子,别急嘛,你气死,那人也活不过来了,咱鉴定出来,还他个公道不就节了,年轻人啊~~~”“给,自己点,妈的”老刘深吸了一口“别人总觉得咱干法医的,每天见得都是尸体,变得麻木,甚至说咱没人性。我就操,咱每年给多少人平反,讨回公道啊!算了,小JB孩,干长了,你就明白了,咱要做的是让大家看到真相,不是替天行道。”4 _, r4 e/ O, H7 p" s1 G, r
  一个多小时,我们赶到了停尸房,拿出介绍信,说明来意,就开工了。停尸房的工作人员开始开抽屉,虽说是见过尸体无数,但这回还真就把我给震了。抽屉里是一个裹尸袋,拉开拉链,里面是一个大塑料袋,袋里一大堆的就是死者。所谓的尸体,其实是内脏肢体混在一起的一大团组织!
6 C2 t5 Q4 c4 ]" B) V  我知道,我持刀卫道的工作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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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7-10 21:3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章 尸体不会说谎

忙了一整天,撞人那孙子,竟然把车洗了,痕迹难找的出奇。我和老刘想狗一样在停车场的地沟里钻来钻去,手里拿着探照灯,几乎是搜遍了地盘和车轮内侧的每一个角落,加上烟也不能抽,身上又套着工作服,难受的老刘的桃花眼跟猴屁股似的。一个小时左右,终于在右前轮的挡泥板内侧,发现了两根约1厘米的毛发和米粒大小的疑似血痕。奶奶的,也管不了那么多了,我跑回我们的豪华坐骑里取出联苯胺试剂,心想“孙子,这要是血,你小子就跑不了了!你等着我的!”。
/ {# k; P" l% q7 J  随着我的一声欢呼,联苯胺预试验证实:是血痕。“看你丫那点出息,是血怎么了,谁的车地下不粘点血,猫的狗的,可能多了去了,小JB孩,就是沉不住气,这能说明什么啊?!你瞧你丫那SB样!”老刘劈头盖脸的给我浇了一盆冷水,是啊,唉!总之,是找到物证了,至少也是个阶段性胜利吧,嘿嘿!
  @2 J6 `. F8 ]' ~3 q5 s9 x  最后的DNA证实,的确是死者的血痕,小子难逃法网,后来是老刘出的庭,俺终于松了口气,第一次出师大捷!
9 m/ g6 X/ z7 E8 v% Q6 v  老刘出庭回来,我拉着这厮还有在A市的几个同学,去俏江南狠狠的搓了一顿,算是庆祝我的处女工程落挺(就是搞定的意思)。酒桌上,我们几个使坏,狠命的灌老刘的酒,目的只有一个:桃花眼是否真的证明人淫荡:)把他灌晕,然后去三里屯,看丫能不能禁得住路边小鸡的诱惑,嘿嘿!9 e# h% g7 t. w5 W& F2 B/ o1 ]
  老刘的酒量不错,不过还是禁不住几个人轮番轰炸,最终我们5个人以5瓶剑南春结束了战斗,老刘个人包揽1.5斤,神志不清,四体无力。直接导致的结果就是,后面的计划全部落空,不但桃花眼没证实,这厮拼命的要回家,死活不住酒店,nnd住几楼不好啊,非住顶楼还没电梯(六层),哥几个把他抬上去,累得什么似的,看来桃花眼一事还得从长记忆。
, B- G1 x* V& {6 ?9 O  庆功宴没吃完几天,就接了一个困难的活,在A市某区,发生了一起自杀事件,死者为男性,35岁,窒息死亡,死前曾大量饮酒,死时头套女性丝袜,下身赤裸,对面的电脑里在播放着黄色录像。经过现场勘查,未发现他杀迹象。就常规来说,有人会通过窒息和性幻想来刺激自己,来达到性满足。在国内外也时有发生。但经过我们仔细的对尸体和现场检查,发觉,死者握住丝袜的手并没有勒过的痕迹,同时在死者手握的位置以外,丝袜的强烈形变引起了老刘的注意,他怀疑该处更像是丝袜被握住并拉动的受力点。“伙计,把这段剪下来,回去检测一下。”我马上操刀上阵,取下现场检材。* Y- `6 I( d% Q8 H) R) _
  也正是这样一处不为人注意的细节,被老刘这个老狐狸逮个正着。经过对那段丝袜的显微镜下观察发现,上面竟然有疑似脱落的上皮细胞,通过DNA检测比对,证实:该处脱落细胞并不是死者所留。那么,这是谁留下的能?和死者有什么关系呢?会不会是他杀,伪造自杀现场?, r! x1 f8 c  b+ v
  根据我们的鉴定结果,公安的哥们们开始进行大规模的排查,锁定死者死前接触过的五个人有犯罪嫌疑,把这五个人的血液通过DNA检测与现场上皮细胞比对,发现,死者生前朋友李某DNA分型与现场物证完全一致。在铁证面前,李某交代了犯罪过程,死者得以昭雪,犯罪分子得到了严惩。
4 A( B% x4 C. A  Y  通过这个案子,我从老刘的身上学到了一个法医应该具备的细心和敏锐嗅觉,的确,现场的任何蛛丝马迹都会成为案件的侦破关键,还有一点就是“尸体不会说谎,证据不会说谎”。我们,责任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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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7-10 21:3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章 空中分离的子弟兵(泪,启示:交通安全)

老杨团队 追求完美
第四章 空中分离的子弟兵(泪,启示:交通安全)) c5 }9 j# t( T: T8 e; k6 |9 L
  
& O: R, I+ ~, }4 q7 p6 T, h+ @6 Z  转眼间,我做法医已经2个多月了,对鉴定中心的业务也熟悉的七七八八.嗨,要说起中国现在的鉴定机构,可以说是鱼目混珠,外行是真假难辨,所以,在这里,我和各位提个醒,您万一不幸需要做司法鉴定了(如:伤残、医疗事故、亲子鉴定等等),可一定要找一个通过司法部批准,并且在公布名单榜上有名的机构。自人大关于司法鉴定的决议通过以后,公检法系统法医整个退出民间市场,您各位千万睁开慧眼,呵呵,又扯远了,咱书归正传!
! J5 b3 {: X9 r, w3 _  也不知道现在的司机都怎么了,超速驾驶,草菅人命,泯灭良知!我又接到了一个让我义愤填膺的案子。+ c0 f2 V6 v" G" O
  在国庆期间,A市的郊县发生了一起恶性交通事故。受害者是我们可爱的子弟兵战士,一个中尉连长,年仅29岁,儿子刚刚学会走路……
* L6 B1 q. Z6 M+ y8 q( X  十月四日下午三时许,魏连长正带领5个士兵在抢修电话线路,还有三个杆工作就完成。又是一个忙碌的国庆节,在木制电线杆上的小魏还和下面的士兵有说有笑,谈论着他可爱的儿子,今天工作结束,明天就能见到儿子了。只有天知道,他的身后,是风尘仆仆的死神。5 z" R/ N5 _. O- q; t
  一辆斯太尔大型货车飞一般的驶过,后面捆绑货物的钢管支架重重的扫在了小魏工作的电线杆上,感觉情况不对,肇事司机狠踩一脚油门,绝尘而去。在周围工作的几个士兵当时就愣住了,回过神来的他们马上去追赶大货车,但是短短的几分钟大货车已经不见了踪影。几个士兵还在叹气说倒霉,也不知道连长咋样,摔着没?可是几个人走到小魏工作的杆子时,发现杆子倾斜着,人却不见了。- `/ O5 i; M6 e/ [: e
  大家一边喊着“连长”,一边在周围寻找,终于,在树丛里找到了小魏。几个人做梦也没有想到,短短的几分钟,却把他们敬爱的连长抛向了另一个世界。
) e  |- c0 e! @9 Y0 m* q. L! Q% x& Q  眼前的一幕让所有人终生难忘。在杆子的正南大约25米处,魏连长倒在血泊之中,肠子流了一地,人被拦腰截断。小魏的另一半躯体在他工作杆西南18米处被发现……: P- y( h, U: @2 ?$ [
  经过我们对事发现场的分析和计算,得出结论:肇事车辆在撞击木制电线杆时,导致魏某被高速抛出,空中飞行过程中被电线将身体截断。根据判断的方向和尸体位置,我们找到了那段粘着血迹和人体组织铝制电线。后经过DNA鉴定,证实血迹的确为魏某所留。7 L" i+ ^- d9 W; g( O
  案子的经过虽然已经明了,但是,对于受害者还有什么意义呢?逝去的生命永远不会回来,破碎的家庭也不可能恢复曾经的幸福,逝者如斯,生者却留下了终生无法愈合的伤痛。一切,都不可能从新来过,生命,只有一次……& [& g3 e: D$ O' {7 |" {; E0 e
  令我和老刘耿耿于怀的是,由于该地区处于交界处,路况复杂,肇事司机到现在也没有抓到。想想九泉下的子弟兵,但愿他一路好走。% I! [; `% s( a0 o& h
  这起案子着实让我郁闷了一些日子,后来经过老刘不断的开导,总算从阴影中走了出来。毕竟,干我们这行的,每天接触的大抵都是生离死别,我们不能把情绪沉浸其中。振作!信心百倍的去投入,揭示真相,昭雪冤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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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7-10 21:3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五章 电饭煲里的女人

不得不承认,老刘是一个出色的法医,一个出色的师傅,一条嗅觉灵敏的老狐狸。随着工作接触的增加,我对这厮的崇拜之情犹如滔滔酒水连绵不绝,我们每完成一起案子几乎都要去喝酒。毕竟世界上好人是多数,同时,法医又不是只有我们俩,所以频率是每周一次。5 d- l0 I7 A: F- ^
  
$ `. @5 F1 L4 B9 v0 [  我们都对白酒情有独钟,总觉得喝起来特舒服,喝完了觉得自己倍儿男人。老刘有个爱好,每当我要卖单时,都眯起猴屁股般的桃花眼,使劲打个酒嗝,拍着我的肩膀说:“年轻人,卖单不可怕,可怕的是你卖单都没人吊你,你看你多幸福,每次我都给面子,现在即说明了你的人缘好,又说明了,唉!方山,你别走啊,我真没带钱……”(嘿嘿,忘了和大家介绍,我叫方山)
  K! `! P% l: z2 @* t  喝酒有很多时候是一大堆忠实听众发起的,一些同学,认识的小姑娘什么的。他们好奇心理强,每次都想听我们将故事,有的姐们一边听一边哆嗦,一边哆嗦还一边问:“真恶心,那后来呢?”我通常都比较怜香惜玉,心疼的说:“后来啊,后来就哆嗦了呗。”靠,可是大家根本不领情,这句话通常也会招致一顿粉拳。每次讲完我都仰天长叹,你们,人才啊,简直可以到伊拉克受虐狂大学直接做博导了。
/ a: F1 h. A! N  与喝酒不同,我和老刘抽烟习惯不同,我偏好烤烟形,尤其是云烟(红云),就这贱命,别的好烟也没这个抽的惯。老刘则不然,通吃,只要能冒烟的来者不拒,整个一个烟囱。我就经常笑话他没品位,这老哥也不在乎,还挖苦我,“反正烟大多也不用自己买,你小子就是贱,送来的不抽浪费,非TMD自己买,纯属脑子进蛆了。”“是,我是脑子进蛆了,送的自己不抽,都给蛆抽了,日!”“嗯?是吗?哦,嘿嘿,瞧我这记性,咱俩谁跟谁啊,你孝敬为师也是应该的嘛。”没辙,我这师傅就这德行,工作中细心严谨的他生活中判若两人。- G2 V! V( [0 N% z  d& D- E# e
  又是一起大案,杀人烹尸。不要以为只有电影里才有什么人肉骨头汤,这回,是真人版的,女主角已经直接进锅里了。5 a7 k  c3 p$ z: m: Z* _2 R3 _' v' x
  在A市某区,据群众报警反映:桂花源小区5号楼2单元101房,已经有3天连续拉着窗帘,情况不正常。当地派出所的干警后来破门而入,顿时被满屋子的肉香给陶醉了。一哥们后来跟我说,他们进去的时候这是中午,饭点儿,嘿,一下子口水都快流出来了。返回头再一看,靠,哪儿啊,人肉。一部分在锅里炖着,犯罪份子竟然还在锅里加了调料,光十三香就放了大半袋。那哥们自己说当时差点没吐了,胃里一阵一阵的痉挛,决定这辈子都不再吃十三香了。想起西周文王,明知道是儿子的肉还能下咽,那哥们当时就深刻的告诉自己:不要再做什么皇帝梦了,没那命,还是踏踏实实过日子吧。
: j5 U# ~3 o1 S1 e6 O" [) Z  后来就把我和老刘两个给叫来了,一进现场,呵,味还没散,肉香飘飘。在现场搜了个遍,一开冰箱,死者的脑袋一下子咕噜了出来,好在我比较机灵,一把就在落地前的一瞬间给接住了,否则非砸老刘脚面上不可。受害者很容易分辨,因为五官没有腐烂,初步估计死亡时间大概是3天左右。经过辨认,死者就是房子的主人郭某,女,25岁,无业,据后期调查得知,是一个暗娼。  r# l; }+ {' [
  经过对现场的详细勘查,对血痕等相关参数的推断,可以确定,现场为犯罪的第一现场。我们在现场最大的收获是发现了锅内正在烹煮的一只手中攥着一个军绿色的纽扣,这很有可能就是犯罪份子的遗留物证。另外,在现场的地板上清晰的印着凌乱的血脚印,可以判断出有一个左脚略有些跛的人曾经到过现场,身高大约在160-170cm之间。现场工作到此为止,最后还得用我们中国公安,天下无敌、屡试不爽的法宝,排查!首先对死者生前接触过的所有人进行备案调查,一个一个的排除,除作案时间以外,还包括我们现场得到的两个方面,身高160-170cm,左脚跛足。经过一系列调查,大概确定了犯罪嫌疑人陈某,什么软的,硬的,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除了美人计,什么都用上了,愣是没撬开这家伙的嘴。
# q% H7 M7 P& P  不能天天就这么审,这你得分析犯人得心理,能狠下心杀人得,就不怕吃枪子,什么手枪、步枪、狙击枪,一概无所谓。要我说,毙这么一个孙子得审半个月吧?什么?半个月?那是成本,最少半年起,要是不把牢里得窝头吃个遍都没脸说自己进过监狱。没证据一切都是扯淡,见着警察清一色得标准伦敦音:“有种你丫毙了我!”操!真TMD气人!. x8 L' S) Z! h
  现在还有一部分嫌疑人,更是NB的不得了,问什么都招,那叫一个配合,弄得办案警察都挺不好意思的,说:“你看你丫什么都明白,当初怎么就犯糊涂呢?挺好一人,一时糊涂,可惜了得!”“唉,哥们,我只求着政府给我一次宽大的机会,做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脱离低级趣味的人……”“得得,别贫了,等着判吧,出来要重新做人啊!”靠!结果这帮孙子为的是免受皮肉之苦,TMD一到庭上就翻供,有的经验少的警察,招了就没仔细处理证据,嘿,一下子给折里面去了,恨得牙都痒痒,可又没办法,看着那家伙在庭上那一副嘴脸,恨不得开枪把丫给毙了。可是,法官也说啊,证据!证据!警察们心想:证个JB据啊,当时瞧丫那德行,恨不能后悔得自己都给自己判宫刑了,谁能想到他这么阴。
: m- a" t) t" T! K/ j  嘿嘿,又扯远了,回到案子,虽然判断合理,但是证据呢?我们最后在陈某得家里找到了一件旧军绿衣服,一看,没把我们气死,丫反侦察能力特强,竟然把所有得扣都给揪掉了,把衣服洗得倍儿干净。同时在他家里找到了与现场鞋印匹配得运动鞋,鞋子同样也刷得干干净净,当时我和老刘相视一笑,小子真抠门,如果把这两件东西烧了可能就安全了。" W! M/ e$ r( J0 ]# z
  最后,我们用鲁米诺荧光显色,发现在黑暗中,他的衣服得血点像银河一样盛开着,鞋子上得血迹也一览无余,心里有底了,后来经过几个老刑警得反复心理战术,又是测谎仪又是什么得,把那小子得凶器给诈出来了,直接放挺,毙了。$ n; Y5 e  j6 t9 k" P
  所以,一切证据都是死的固定的,要看你怎么利用,同时也要看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素质,这是一场智慧和心理的较量,也是正义与邪恶的博弈,我们推波助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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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7-10 21:3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六章 指甲里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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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实话,我自己可以说是法医,更确切点是现场调查员。我不但出现场,更重要的是收集证据,来协助司法部门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虽然说,再狡猾的狐狸也斗不过机智的猎手,但狐狸是越来越狡猾了。现在什么“最怕流氓有文化”之类,正是说明了随着犯罪分子越来越高明的犯罪手法和高智商犯罪的增加,我们的侦察手段也要更快的发展完善,至少要达到魔高一尺,道高二尺的程度。
5 M. J9 W# }; b  B9 G  p9 W  在我工作后的第一个元旦,白天没放假,可是俺们头儿允许大家在单位周围的小酒店原地待命。嘿嘿,我、老刘、做行政的两个姐们、还有其他部门的六个同事浩浩荡荡提着公款出发了。在桌上,几个包括我在内的贱人全都犯了职业病,没一句人话,这个说嘴里蹦蛆,那个就说还不够吃一顿呢,靠,弄的旁边桌的食客直咧嘴,心想怎么就碰上这么群变态,大元旦的。说实话,我们也不想,但是的确是习惯了。顺便给大家说一个不会让你胃部的抽搐的案子。
. g$ ^$ ?+ G. l# Y1 E+ u  在A市某条水不多的河边,发现了一具冻僵的尸体,一大早就有人报案。当然,想必大家也猜出了七七八八,是的,我和老刘两个倒霉蛋,依旧驾驶着我们的老爷车,出发了。到了现场,由于是冬天,尸体早就冻僵了,让人发指的是死者的整个脸已经是面目全非,初步估计是由狗或者是其他野兽撕咬所致。仅剩的一支眼球孤独的躲藏在死者浓密的头发里,大概是头顶的位置,也已经冻僵了。死者的鼻子只剩下了两个孔和白森森的骨茬,还有半个鼻孔的皮肤盖在上面。上唇已经不知去向,露出了压根和残存的牙龈,下唇还剩下一半……看来很有可能是有人刻意破坏。根据对死者周围环境的判断,可以判断,死者是在冻僵之前被毁容的,同时,河边不是第一现场,而是抛尸现场,还有就是死者死亡时间大约是8-10个小时,致命伤在颈部,是刀伤。' s- I& N+ U5 p0 Y  [
  中国的案子基本上都是如此,先通过对失踪人口的排查,与死者比对,最终判断尸源。然后在根据死者生前的人际关系、社会背景推断犯罪嫌疑人,再对死者死前接触过得人进行排查,也是排除法。最后,在对重点嫌疑人进行拘留审讯,通常案发后逃跑的嫌疑人嫌疑较大,等等,大家想必也是耳熟能详。
1 i4 _2 x1 Y% J6 s  而我们要做的是对现场情况的初级判断,以及后期为审讯提供证据。这次也不例外,在警察同志们辛勤的劳作下,划定几个嫌疑人,我们再找证据确定具体嫌疑人。下面给大家讲一下这个案子的整个经过,一个农民缜密的心思。
3 e2 O. K( T3 F( h% G8 {2 [  死者兰文军,男,打井村村民,32岁。犯罪嫌疑人兰贵,男,打井村村民,35岁。案件的经过是这样,由于村民一直传言兰文军与兰贵的妻子有染,同时还盛传兰贵的儿子也是兰文军的亲生骨肉。这让平时为人老实,性格内向的兰贵愤恨不已。更为让他恼火的是,兰文军酒醉之后还亲口向别人承认此事,而后,兰贵质问自己的妻子,其妻也是支支吾吾。仇恨的种子在兰贵的心理滋长着,为人胆小,老实的兰贵为了这个杀人的机会足足等待了整整5年。在一个寒冷的冬天夜晚,机会终于来了。兰贵在路上遇见了喝的醉醺醺的兰文军,看见兰文军走路摇晃的样子,兰贵计上心来。$ O: Y6 u  w, e- o
  兰贵盛情邀请兰文军到家里坐坐,到兰贵的家里以后,又狠狠的灌了兰文军差不多一斤的劣质白酒,直到兰文军不省人事,兰贵用锋利的杀猪刀割断其气管,又将其面部和颈部涂满猪油,牵来自家的狼狗撕咬死者的面部和颈部,用以掩盖刀口,制造酒醉被恶犬咬伤冻毙的假象,并将尸体移至河边。酝酿了5年的情绪终于在这一刻彻底的发泄,兰贵也为自己的天衣无缝而自得,但他殊不知自己已经犯了几个致命得错误。
% U! x1 }1 |+ E0 Y, j7 l& g2 h9 ^  导致其假象直接败露最主要得原因有两个:一是如果兰文军是醉酒路遇恶犬,现场必然有搏斗得痕迹,或者其醉倒后被恶犬撕咬,周围必然有被撕咬得组织碎片和血迹,但是现场没有,那可以确定此地不是第一现场,必然存在移尸,那么在其死亡事件中必然有其他人参与,可以怀疑为他杀;第二就更为低级明显,狗得撕咬可以损坏皮肤得表面,但是却无法掩盖深达两厘米的刀口,尸检时显而易见。
- q) x2 I# o9 F7 p# E& k  虽然,我们审讯干警的推断完全成立,但是,兰贵拒不交代犯罪事实,由于没有直接性证据,案件一时陷入困境。然而,兰贵胳膊上新鲜的划痕引起了干警的注意,我们观察后感觉很像是被人指甲划伤的痕迹。这一点马上惊醒了困顿中的老刘和我,我们马上再一次对尸体的每一个指甲缝进行检查并取样,终于兰文军右手小拇指的指甲内作出了不同于其本人的DNA分型,而恰好与兰贵的分型吻合,正式靠着这一点指甲里的证据,使兰贵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交代了犯罪事实,并指认了犯罪现场,交出了凶器。原来,在兰贵家喝酒时,兰贵搀扶兰文军时不小心被兰文军划到。" e7 G; W5 I7 H; a; i# C. A3 x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看来,与兰贵比较,我们不止比他高出一尺,至少还要高出一支指甲,带有兰贵组织的指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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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7-10 21:4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七章 H省的死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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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手记没别的,全都是案子,民事的、刑事的。我来鉴定中心四个个多月左右,接到了一个来自一对年轻夫妇委托的民事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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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_5 F2 m& m# ^) _9 |; C  事情是这样的,在H省某市的郊区,有一张姓农民,其妻子在一个月前在该市的妇幼医院产下一男婴,生产后一个小时,夫妻俩被通知男婴死亡。突如其来的消息另两人震惊。后来发生的事情更让他们怀疑,其中另有隐情。他们感到蹊跷的有三点:第一,医院通知死亡后三天内不允许他们见尸体;第二,张某同村的村支部书记的妻子也在差不多时间生产,据张某听说,B超显示是女儿,但是在后来得知,生的是儿子;第三,张某要求法医给出自己夫妇与死婴的亲子鉴定关系,医院在采集婴儿样品时未经过夫妇二人,只是采集张某和其妻的血样时,通知婴儿样品已经采完,最后给出鉴定结果具有亲子关系。夫妻二人怀疑孩子被别人换走了,死婴并不是自己的孩子,而捣鬼的就是他们的村支书。  v7 d3 y: v. 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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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H省D市破旧的火车站,我和同事小童见到了张某夫妇,一对朴实的农民,单纯的眼神,黝黑的皮肤,朴素的衣着。证实身份后,才知道,他们都不满21周岁。此时,我们也不禁感叹,这么小的年纪却经历着不该是同龄人经历的坎坷,谁应该来承担?- j2 K7 A( T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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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去停尸房的路上,张某一再叮嘱我和小童,如果医院的人问起,就说我们是山东省的鉴定机构,不要说出真实身份,因为他们担心村支书会利用关系干涉鉴定。接触中并没有发现夫妇的悲伤,取代的是气愤和不平,他们依旧坚信,自己的孩子还活着,还健康的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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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a7 e5 {5 s, a  说话间到了该市妇幼医院的婴儿“停尸房”,我们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在破旧的锅炉房旁边,老式砖瓦结构的房子,残缺不全的窗子,还有退色单薄的木门,这就是停放夭折婴儿幼小躯体的地方。没想到更另我们吃惊的事还在后面。
1 u' @7 A: C6 n2 |我无论如何也不能相信,一个地级市的市区妇幼医院会有如此的婴儿停尸房。坑坑洼洼的水泥地面,满是蜘蛛网的房梁,看不出颜色的墙壁。更让人接收不了的是存放尸体的设备,竟然是三台冷饮店存放雪糕的冰柜,而且发出野兽般的低吼,估计也有年头了。打开冰柜,里面是品种繁多,有纸箱、棉被、还有蛇皮袋等等,要知道,这里面是曾经朝阳一般的小生命啊!这样用恶劣两字都无法形容的环境,存放的是孩子们幼小的躯体,此时此刻我真的无话可说,说什么呢?能怪谁呢?) J4 R& {6 w$ U; j( l: H3 N4 K7 L
  停尸房的管理人员像一只在食盆里找肉的狗,在冰柜里翻了半天,终于拎出了一个小棉被包裹,上面模糊的标着37号。张某看了看小被子,又看了看号码,忧郁的和我说:“就是这个。”确认签字以后,就开始工作了。我和小童全副武装,我动手打开棉被,小童在旁边咔嚓咔嚓的拍照。里面是一个蜷缩的小躯体,身体呈暗红色,稀疏的头发,两只小手半握着拳。我们发现,在孩子的右腿大腿内侧有一道明显的刀痕,分析可能是上次取样时留下的。看着这个小家伙,我愣了一下,一时间不知道该怎样动手,手中的刀也无所适从的看着我。旁边张某的妻子这时情绪也有了些变化,开始小声的抽泣, “嗨,别难受,这不是咱们的孩子。” 张某安慰着。“问您一下,您看取哪的组织?”由于取样首先要保证尸体的完整性尊重死者,还要征求家属的意见。“您随便吧,大哥,怎么取都行。”,我定了定神,在孩子的原有的刀口内切了一小块肌肉,现场工作基本结束。在包裹婴儿身体的时候,张某的妻子又在一旁抽泣,眼睛一直盯着婴儿,看得出来,她得年纪对这突如其来得变故,还始终不能接收和适应。也许不看见死婴,她会很坚强,此时此地,没有任何的母亲会是铁石心肠。# Q3 ^: U3 e( K3 j3 n1 `
  接下来的工作就简单得多了,取了夫妇的血痕数滴,填写委托书,证件复印,收款,工作结束。在收款的时候也出现了一个小插曲,由于我们出现场,是要有现场费用的,这种跨省现场,每人收当事人300元(这是个人所得,不进单位的帐)。看着夫妻二人的衣着和举动,应该生活不是很宽裕。给现场费用的时候,有200是由10元和20元的零钱组成。唉,如此年纪,遭受如此变故,我又犯了老毛病。“算了,那两百就不用给了。”小童在旁边斜了我一眼,我没理他,“虽然是跨省,不过是3个小时的火车,按市内价格走。”夫妇也显得很吃惊,好像不太明白。“两个人400元现场费,那200不用交了。” 我重复了一遍,“哦……谢谢大哥啊,辛苦了,那……那咱们先吃饭去吧。”张某表情变得即感激又有些不好意思,一边团着200的零钱一边吞吞吐吐的说。“不用了,我们还得赶紧回去。”& |( \( x9 C( E/ ?7 G
  辞别了张某夫妇,刚上车,“SB,又犯老毛病,记得回去请老子喝酒,MD,你不但脾气臭,还JB经常性的犯神经病,真TMD怀疑你出现场时被蛆咬了。难怪叫你鬼见愁,你TMD脑袋的确有问题。”小童劈头盖脸就是一顿骂,“你知道个鸟,这叫积德。”我知道,小童气的不是这200元钱,是气我的“妇人之仁”,没办法天生就不是做生意的料。没办法,老毛病了,曾经,有眼若桃花的家伙满身酒气地说过:哥们,就你这破嘴,再加上你的豆腐心,迟早是要吃大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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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7-10 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由于是根据真实的案子改编,只是有些细微的改动,所以,我不需要卖关子,更不需要故弄玄虚。案子的结局很出乎我们所有人的预料:DNA鉴定的结果着实让张某夫妇高兴了一阵子,的确死婴不是他们的孩子。于是他们要求与村支书的孩子做亲子鉴定,总之,通过他们最后的协调,鉴定是做了,孩子也不是他们的。同时,也做了村支书的夫妇,结果令人吃惊,孩子也不是村支书家的。他们两家人通过律师,起诉了该市的妇幼医院,经过差不多半个月的追查,最终得出了让大家都愤恨的结论,张某夫妇的孩子的确是死亡了,但是,我们当天取样的婴儿却并不是他们的孩子,是由于停尸房的工作人员给混了,在冰柜里,还是找到了他们已经夭折的孩子。至于村支书,也找到了自己的孩子,同样是由于这家医院的疏忽,把婴儿的手牌弄错,报错了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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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 M. \( _' ?: B6 c6 e/ A$ c   至此,H省死婴事件全部结束,的确,谁都没有想到,一个案子会牵扯出如此多的事端。现在,我依然记得张某夫妇来取鉴定报告,确认找到亲生骨肉时的绝望的眼神,他们的孩子的确已经不在人世了。
老柳教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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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7-10 22:1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八章 血痕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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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这个案子,这个现场,我只有一个感觉――红(血红的色调)腥(夹杂着浓重的血腥味)。这是一个我见过的一个最为血淋淋的现场,案发地(厨房)的地面上有接近四平米的一大滩血迹,周围的墙壁,壁橱也都是飞溅的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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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给大家讲一下案子的经过:11月7日,在A市的一个住宅小区内,发生了一起凶杀案。死者刘某,是一名36岁的女子,死在自家的厨房,案发时间是在晚上7:00左右,致命伤在颈部,气管和动脉均被砍断。除此之外,死者身上还有3处刀伤,现场未发现明显的搏斗痕迹,凶器为一把木柄菜刀。报警的是死者的丈夫华某,案发当时,死者的丈夫、公公、婆婆全都在家。据其丈夫描述,一家人在吃饭,中途他的妻子去厨房盛菜,他由于把牛奶撒到了裤子上,去卫生间处理。处理完裤子,他打算去帮妻子的忙,看见自家的后窗子开着(死者的家在二楼,厨房处于后阳台的位置,未装设防盗窗),还看见一个黑影从二楼跳下,苍狂逃窜。同时,发现妻子倒在血泊之中,在试探妻子气息时发现已经断了气。据他反映,他当时大喊救命,自己报了警。经过警方对死者公公婆婆的调查笔录,与其丈夫一致。7 F5 @) |7 I& V/ W/ [! _6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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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后,刑警队的哥们们协同该地区的管片民警,一起开始了对案件的排查工作。而我和老刘,在现场发现的物证作案凶器一把菜刀和死者丈夫沾满血迹的毛衣,还有就是在厨房的后窗框上有蹬踏过的痕迹,但无清晰脚印。另外,我们还在垃圾筐表面发现了几根毛发,还分别取了墙上和壁橱上几滴飞溅的血滴。初此之外,没有其他发现。令我们失望的是,菜刀上没有提取到指纹,由此看来,犯罪分子有一定的反侦察能力。华某毛衣上的血迹、墙上和壁橱上的血滴以及毛发经过DNA鉴定,也得出了可以与刘某做同一认定的结论,物证仿佛就此断了。5 u2 m, r$ n3 a: |. n4 ]
  
6 [1 i3 ]* f. Y   当时,分析后最大的嫌疑就落在死者的丈夫华某的身上,刑警们对华某进行了长达6个小时的审讯,整个过程中,华某都沉浸在失去妻子的悲痛之中,不停的自责没有早几分钟去厨房,审讯一无所获。后来,经过对其父母的反复询问,以及对周围邻居的调查,得知夫妻二人一直以来感情都非常好,平日里相敬如宾,这也就是说华某虽然具备作案时间。但是不具备作案动机。后来的日子,刑警们对华某实施了长达两周的监控,未发现任何异常现象。4 Q7 T  K- l; v8 d( L7 S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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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案件的另一个犯罪嫌疑人就是华某提到的跳窗逃走的男子,在此期间,做排查的民警调查到,在死者遇害的当晚,该单元三楼有住户被盗。与华某家住隔壁的王某在案发时间段也看到一男子从二楼跳下逃窜。也有小区住户反映,当时的确看见一穿黑色棉服的男子在小区内狂奔。到现在为止,大家判断,这很可能是盗贼入室盗窃后杀人灭口,更确切的说,就是窃贼在三楼盗窃后,途径二楼被刘某发现,于是,杀人灭口,但是,这种推理的问题就在于,刘某发现窃贼怎么没发出呼救,又没有反抗?会不会是死者与歹徒是熟人,或者是有人买凶杀人,但是这种推理也存在弊病,凶手为什么不选择刘某单独在外时行凶,而是选择明目张胆的在刘某家中作案,这似乎也不太符合逻辑。总之,无论是哪种情况,找到穿黑色棉服的男子才是解开谜团的关键,可是,找到他?大海捞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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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V/ Q; ]0 Y1 G   由于案件发生在住宅区,使附近居民人心惶惶,也因为犯罪情节极其恶劣,市局下令成立“117案”专案组,限时在40天内破案。唉呦,这下可苦了刑警队的哥们,真的是夜以继日,根本就睡不了一个囫囵觉,一天能睡4个小时就算赚的。一时间,周围几乎所有的在案小混混都进局子报一遍道,有情况的反映情况,没事的要多留心,看到可疑的及时报告等等,敢情任务已经下达到了最底层。+ N6 [7 C4 r/ h* \$ U
  
$ f% ^& H/ r8 S/ l9 L$ B   所以啊,有时候咱也不能怪刑警办案子糙,的确没办法,案子多,警力少,都不知道破哪个的是,加上现在犯罪分子的高智能手段,刑警队员们每天脑袋别腰带上过日子,一脚踢开贼窝,里面恨不能有十几支枪指着你,还不算后面的火箭炮。所以说,有些事儿也不能光骂当事人,得看看背景、大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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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眼看这就要到一个月了,案子突然发生了转机,我公安干警在隔壁小区抓住了一个我们梦寐以求的“贵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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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0的干警在隔壁的小区抓到了一个入室盗窃的家伙,本来没怎么多想,就一小偷呗,先拘了再说,可是这小子黑色的棉服一下子使干警们来了精神,赶紧通知了“117案”专案组。经过专案组连夜的审讯,这小子交代了大大小小近6起盗窃案,就是不交代杀人的案子,再多问这厮是避重就轻,油嘴滑舌。7 Z# W2 `! [*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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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讯进入僵持阶段,僵持了大约6小时,在几个刑警强烈的心理攻势下,黑棉服终于开了口:“政府,给我根烟!”
: G* a* S8 R( {, P$ j  黑棉服深深的吸了一口烟,“既然你们都知道了,横竖是个死,最好把你们管事的叫来,和你们说没用!”在场的所有人诧异的望着这个一脸木然的家伙,“你先交代问题,交代清楚了,再提条件!”“盐湖公园的案子你们还没破吧?李庄的无头尸,还有去年12月份岳家营的杀人案,嘿嘿,你们立功了!”黑棉服的一席话,句句刺激着在场每一位干警的神经。的确,他口中说出的案子,是一系列的抢劫杀人案,通过对现场作案手法的推测和分析,已经并案了,只是目前还没有线索。“赶紧通知李局!”(李局是该区分局的主管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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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审讯的进行,让干警们吃了一惊又一惊,没想到误打误撞的事情,却引出了一段发人深省的连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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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B- Z! s' Q( P! R   先给大家介绍一下黑棉服的经历:黑棉服本名李飞,男,26岁,初中文化,是来自W省的一名务工人员,在某建筑工地做水泥工。工程结束后,黑心包工头携款潜逃,打了一年工的李飞们,血汗钱颗粒无收。开始,农民工兄弟们还打算打官司告状。然而,对于这些没有背景,身无分文,连字都认不全的农民工们,打官司,谈何容易?!经过长达一个多月的奔走,从失望再到失望,讨债的队伍也一天天的缩小,起诉一事最后也不了了之,几个一直坚持的工人,如李飞等人,每天靠捡垃圾、蹬三轮度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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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时,一名叫佟青的律师出现了,他主动找到工人们,说知道了他们的事情,要免费为工人们打官司,讨回公道。工友们为之振奋,背地里都叫佟青“佟大善人”,由于佟青的奔走和努力,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一时间,报纸上写满了“热心律师拔刀相助,助讨农民工血汗钱”的长篇报道。工友们在接收媒体采访时,一面诉说着自己的惨痛经历,一面为好心人佟青歌功颂德。然而,就在事情稍有眉目的时候,佟青,却不见了。: M7 K1 p3 Y6 k4 R- z) r
  
8 c5 Y# Q- S) |, W   佟青的不辞而别给所有正在等待黎明的农民工们浇了一盆冷水,据李飞说,听说佟青帮他们打官司就是为了出名,出名以后,由于打官司困难重重,就撒手不管了。又一次的炎凉世态极大的刺激了几个满心希望的工友。恰在此时,李飞两个工友的三轮又被城管没收,接二连三的惨痛遭遇,是几个工友的心理发生了强烈的变化,由最初对包工头的愤恨,逐渐的演变为对生活的无奈,对社会的仇视!用李飞自己的话说:“我们没法活了,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啊!”1 D! m# f: H' Y8 Z3 h8 w8 n3 _
  
+ I7 X, i0 L, j李飞和其中的三个工友在种种磨难之后,得出了扭曲的结论:这个社会,凭力气吃饭不可能,要想来钱快,正路是走不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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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5 v; x! w( k, S3 S0 U& Y! \9 Y   他们最先想到的就是包工头,第一,是要好好出这口恶气,教训教训他;第二,几个人认为包工头家有的是钱,弄好下班辈子都够了。经过几天的打探,结果令几个人大失所望,包工头为了躲债已经带着妻子孩子离开了这所城市。马上,几个人的目标就转移到了没收三轮车的城管队员身上。复仇,是他们的原始动力!; P+ j( b. J' j& b; K7 Y.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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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屡次计划,报复城管队长的行动以失败告终,这另大家气急败坏。为了给大家壮胆气,李飞建议:必须杀个人开开张。他们把目标锁定在城管队长妻子的身上,于是,有了盐湖公园的杀人案。此次行凶,他们虽然只有200元现金和一部手机的收获,但是,他们深刻的理解,这条路上,每个人,都无法回头了。接下来的作案,就如李飞自己所说:“人都杀了,我们还怕什么,多活一天赚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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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盗窃变成了几个人的主业,为了掩护身份,四名案犯每次都在建筑工地做一些短工,就近作案,得手后就离开。他们的身影不时的出现在各个建筑工地、居民区、工厂甚至学校。也正是由于他们的狡猾和谨慎,在长达2年的“职业”生涯中,未曾失手。同时,由于他们极度的仇富心理和畸形的自尊,直接导致了李庄和岳家营的血案。尤其是岳家营的杀人案,让人听的毛骨悚然。据李飞交代:当日下午5点多钟,四个人途径岳家营某商厦,在拐角处与一对情侣擦肩而过,其中的女子在距他们四五米处就开始满脸的鄙夷,并掩鼻而过。还故意在四人的身边说:“真恶心,臭民工。”几个动作,一句话,刺激了李飞等人,也把死神与自己拉近。李飞四人,尾随其后,在情侣经过某僻静的公园时,持刀将两人胁持到角落,残忍杀害。“我们都是用刀直接剌脖子,免得他们叫唤。”李飞说的轻描淡写,人性的扭曲也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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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干警问起小区入室杀人时,李飞一脸的不屑:“杀一个是杀,杀十个也是杀,我不用瞒着你们。我是去过那的三楼,人不是我杀的。”虽然无意中破获了连环杀人案,但是任务依然没有完成,专案组的线索又一次断了。(后来根据李飞交代,其余三人全部落网。)4 M8 ?5 Z9 K7 k1 E4 a!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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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在案子进行了差不多一个月时间,一条消息又一次把案件引向了起点。管区片警发现,最近华某经常与一年轻女子会面,两人举止亲密。这一举动与审讯时,华某的痛不欲生形成强烈反差,大家的结论一致:有问题。于是,专案组给我们打来了电话,要求对物证进行重新分析鉴定。“俺滴神啊,真没谱。”刘刚喊着,“那谁,方山,抬刀备马。”“收到。”我赶紧又跑到物证室,按编号找出血衣等一系列证据。“齐活儿,刘老师请。”刘刚和我,在物证室里开始看着一大堆的东西开始瞎琢磨。绞尽脑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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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G1 w' e2 Q: f& B$ c; P( e. a   一件一件的拎起来,又一件一件的放下,折腾了差不多一个小时,我胳膊都酸了。“唉,拎住喽,放下,等等……谁tm让你动了?”刘刚冲我嚷嚷,“滚你的,当我模特啊?”“有发现,你先别动!”专业素质和强烈的职业道德,以及对三个代表的深刻学习,使我意识到,我,不能动,尽管刘刚使唤了我半天,尽管他不太是个东西。瞬间,我就像被点穴了一样,纹丝不动,甚至眼都不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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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l; s3 G$ I$ |( ]& h   “方山,考考你,你说怎么分辨擦拭状血迹和喷溅血迹?”“恩……哦,对了,要是华某杀人,身上应该有喷溅状血迹,嘿嘿。”“不错,孺子可教,给你个更为深刻的学习机会,晚上请我喝酒!”我斜了他一眼,“你掏钱,我这个月光了。”“啊?那你借我的1000大洋啥时候还?”刘刚怪叫一声。“靠,先说案子吧!”“我要杀人……◎¥%¥”(省略脏话无数),骂归骂,做事可不是含糊的。我们抱着最后一线希望,拿着血衣,喷上鲁米诺,走进了暗室。(鲁米诺发光试验:试验时将所配试剂装入玻璃喷雾器内,在暗室内或夜晚对检材进行喷射。如为血迹,就会呈现出明显的青白色发光现象。)通过发光血迹的形状可以粗略的推测血液的形成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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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室里,血衣说明了自己的身世。在一片银河的周围,繁星闪耀。我和老刘一声欢呼,“刘哥,太好了,钱我不还你了。”(我最后一句很含糊)“恩,爽!……你最后一句说什么?去nmd,你敢?”1 i( `; u* B% Y- r% e  O. O
  
" H' i" w/ u6 g1 p7 q# {, o! K   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通常来说的擦拭状血迹:是由于与创口或者带血物体接触和摩擦产生的浓淡不均的擦拭状血迹;而喷溅状血迹是指:动脉血管破裂,由于心脏收缩产生的压力和动脉血管壁的回缩弹力作用,血液喷射而出,在附近物体上形成状似惊叹号的喷溅血滴,其尖端指向喷溅方向。若用钝器重复打击而受伤出血,也可形成喷溅血迹,但其大小、形状不一,分布分散。% o; W3 `" N  I0 O8 s& _2 D
  
7 {4 n4 c/ t8 J$ J4 i# g   在血衣上可以看出,在擦拭状血迹的上方有十数滴喷溅状血迹,通俗的说,银河就是擦拭的血迹,而繁星就是喷溅的。如果华某去现场抢救妻子,那衣服上的血迹就都应该是擦拭状或者接触状血迹,但是出现喷溅血迹是不可能的,解释的理由只有一个,他,在说谎!' R4 B" A; z: Y. b& p
  
/ M6 s1 ]# w" n- H   案子到了这里,想必大家也都清楚了。没错,华某因为外遇问题与妻子发生矛盾,但考虑两个人的身份,二人表面功夫做的仍然做的很到位,给外人包括父母都是一副恩爱的样子。后来,刘某同意离婚,但是要收回其父在华某公司的投资,这使华某大为恼火,于是产生了邪恶的念头。由于担心在外面作案,容易被发现和侦破。于是打算铤而走险,在家里解决。见妻子去厨房,故意把牛奶洒在身上,出去后将妻子杀死,为了破坏现场,故意把死者抱在怀里,掩饰身上的血迹,而后又随口编造出看见黑影之类。没想到,他的谎言与李飞巧合的碰在了一起。虽然曾一度把案件带入歧途,却也无意中帮助我公安干警破获了连环杀人案。1 n+ V/ f: h8 G; f  F' ^9 k: a. e0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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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我们在某些案子中提供的证据,无非也就是一个辅助作用,让大家心里有个底,在审讯时有个心里优势而已。在很多案子中,有时候只要一点辅证就可以攻破犯罪分子的心里防线,呵呵,再多的就不说了,嘴大:) % `/ m# J3 s) R, @
  
% D+ J; c$ [3 v9 x1 I, I   案子虽然结束,但是引起大家思考的却不是主角,而是都市中的李飞们。似乎不属于他们的城市,陌生的人群,辛劳的工作,微薄的收入,简陋的生活,却承载着他们,太多的希望;年迈的父母,辛劳的妻子,也许已经辍学的孩子,都在企盼着他们!他们,给城市带来了日新月异的变化,他们,在社会的最底层付出着血汗、青春!也希望大家给广大的民工兄弟们一些关爱,一些尊重。他们要的不是怜悯,不是同情。但是,平等的对待,友善的目光,亲切的言语都会让他们在城市里,倍感温暖、干劲十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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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7-10 22:2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九章 狗粪里的指甲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一个风和日丽的早上,我跑步去了单位,习惯性的没有吃早餐,习惯性的去抽早烟,也是习惯性的和刘刚一道,习惯性的对骂了几句,习惯性的回到办公室,习惯性的写鉴定报告,靠,不由得想起了一首歌的歌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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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星还是那个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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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也还是那座山哟, 8 R* T4 a1 D: D( k
  梁也还是那道梁. 0 S4 B7 b5 o4 ]3 v; O: o+ s8 k1 v
  碾子是碾子,缸是缸哟,
5 g$ l$ M& w/ E& E% m* ]1 N  爹是爹来娘是娘……0 A, E; W) g+ r3 K' ?' M: p3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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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之,一切照旧。当然也是真理,真理其实就是废话,说和不说一样,说和不说都不能说明它的对错。我曾经建议刘刚和童锋(上面提到的小童,我们非公共场合通常也叫他痛风),回家试着称呼未来的老丈人为“二姐夫”,来挑战这千古不变的称谓真理。4 }; O! ^  M; w  Y  w
  结果是:他们联合起来建议,以后大家集体叫我孙子……; [( T/ }& a8 k; W8 y( e'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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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没有幽默感的人开玩笑,无异于自己抽自己嘴巴,并同时高呼“我靠,大家看,大家,看见过贱的,没见过像我这么贱的”。我也在思考,如果刘刚叫他的老岳父为“二姐夫”,老人家是否会很有幽默感的说“我有那么老吗?你大爷的,你不如明天改口叫我女儿大姨妈”5 w. P" f/ A7 X! V6 w* L' J-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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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又一次沉浸在自己的精神世界里YY的时候,任务来了,习惯性的看过案情,习惯性的收拾工具,习惯性礼貌的在大庭广众之下舔舔喊一声:“老刘,师傅,咱该启程了。”“抬刀备马!”“回师傅话,家伙都带齐了,只是白龙马的马料不够,还有八戒和沙僧去他大舅的二姨的小叔子家还没回来。”“靠,我前天刚加的油,这破车。徒儿啊,事不宜迟,为了速度,不知是你背师傅我下楼,还是我骑着你下楼啊?”“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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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K$ p- N* n+ m4 ?" ^5 a8 h  一边和老刘贫一边拎着箱子往外走,天气依旧的清朗,现场依旧是未知,我想,这也许就是人生的乐趣,每一天都是崭新的,每一天都是不可预测,挑战伴随着血液的流淌,激情随之而来。生命的年轮又在此刻书写,我以吾之生命去证明失去生命的人们失去生命的来龙去脉。" c2 s  o; |. _. @1 W6 J- 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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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子里王三的老婆李凤芝失踪了,李凤芝家人报警说怀疑是王三杀了自己的老婆。警方介入,审讯,王三喊冤,称其妻子去外地打工去了。由于生不见人,死不见尸,大家就把俺们给找来,目的只有一个:寻找线索。
$ V- v1 [5 J3 R! v; [1 s 三间低矮的砖土房,一圈用土坯做的院墙,院子里有一个草堆,还有两个简易的牲口圈,一个没狗的狗窝,狗窝看起来很新。王三已经收押,我们得快,越快越好,否则,够了时间就得放人。据派出所得哥们介绍,两口子结婚有几年了,可是一直没要孩子,在农村,这一点很不正常。两家的老人也没和他们一起过,大家也可以猜得出来,有王三,就应该有王大、王二,呵呵,思路对,名字不对。王三有一个哥哥叫王城,还有一个妹妹。当然这对于现场来说没有太多意义,我们的目标只是王三的小院子,和院子里的一切可以提供证物的东西。; l! Z  |2 ]; S0 V$ C( I,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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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去屋子里看看,你去狗窝和牲口圈。”老刘一脸严肃的看着我。我斜了他一眼,拎着箱子跟着他往屋里走,靠,这可能就是大家理解的冷笑话吧。我们在屋子里,仔细的找,细心的翻,没什么值得重视的线索。我和老刘马上移师院子,牲口圈,狗窝,草堆,几乎是每一寸、每一寸的搜索,“日,走了狗屎运也不能踩狗屎啊,哈哈哈!”,刘刚荡笑的时候,我真的踩在了狗屎上,一泡干裂的狗粪上。, ~! H9 K/ \# @# n$ a! o%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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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很郁闷,非常郁闷,非常非常郁闷,回头清理鞋上的东西。其实我也没完全中招,只是踩了个边缘而已,注视这堆排泄物的时候却让我欣喜若狂。在狗粪开裂的缝隙中,竟然看见了一段指甲。“老刘,赶紧的,看看这里。”此刻的刘刚正蹲着前往院子里的牲口圈,一寸一寸的搜索。“靠,你小子别坑我,踩到自己的东西,没什么大不了的,嘿嘿。”“少扯淡,真的有发现,过来。”我拿着镊子取出了指甲,“靠,真是狗屎运,你小子,踩的好啊。”指甲,完整的指甲,我把这枚完整的指甲放进物证袋,又和老刘一起研究起剩下的部分。在这泡珍贵的狗粪里,接下来的搜索却没有更大的收获,但是,我们很清楚,至少,这里的狗曾经吃过尸体,并且排泄了出来。4 L- v; Q$ f! i- {' E7 g
  
4 b/ I) z4 l) y& W: ^( {  收拾好物证和装备,开车返回单位。接下来的工作就是DNA检测,在一枚指甲里,我们成功地做出了他/她的线粒体分型。下一步就是找人做比对.第一目标就是李凤芝的家人,采集了李凤芝母亲的血样。然而,比对结果又一次让我们的工作陷入了僵局,这两枚指甲不是李凤芝的。3 V3 n, \2 _2 S7 E1 y8 C/ X
  
6 E: c* ^) L9 P& B+ O5 A* B  此刻,我和老刘百思不得其解,狗粪里的指甲,狗,狗到哪去了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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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干警们调查的结果,王三家的确养过狗,也确实在前一阵子,抽风似的,盖了一个新的狗窝。据临近村民们反应反映,王三家的狗窝莫名其妙的就翻新了,似乎是一夜之间的事情。后来,王三声称狗总是乱咬人,就给勒死了,又一个违背常理的事情是:王三并没有像村里平时的习惯一样,吃狗肉,卖狗皮,而是匆匆的就给埋了。+ {% e! _  L6 `% w) V8 u
  
( M  @/ Y+ i8 f4 M7 F  这一系列的反常使我和刘刚突然间来了灵感,王三盖新的狗窝目的是什么?为什么狗窝翻新没多久就把狗给勒死?为什么连狗肉都不吃?眼神一碰,“新狗窝”“有问题。” 旁边的童锋看着我们一唱一和,莫名其妙,“神经”,我和刘刚不去理会。我们知道,下一步要做什么。- S) h% H# h/ p9 R  w
  
$ p8 }. u  p  I& E  在案件分析会上,我们的证据虽然没有直接说明问题,但是却提供了一条重要的线索和思路。首先,要对村子里的村民进行排查,统计最近是否有其他人失踪或者外出后联系不上;其次,我们的通过大家的分析讨论,崭新的狗窝似乎在这个院子里不太协调。我和刘刚提议,我们重返现场,对狗窝进行挖地三尺的工作。/ n/ K: _4 }. D! z
  
9 Y/ ^- Q. {- z: Y% w  狗窝的挖掘伴随着案件的水落石出,李凤芝的尸体就在其中,并且已怀有身孕。那么,狗粪里的指甲又是谁的?是裸露坟茔里的尸体,还是另有隐情?王三为什么忌讳这条狗的肉,他还知道什么?案子又进入了预料之外的环节。这一切,王三心里应该比我们清楚。$ i# Z* ?+ E! w% R- y1 r2 O
  
$ D6 Z. W3 E; C, u  对王三的突击审讯彻底把实事浮出了水面,在物证面前王三无法抵赖,他交待了这宗由狗粪牵出的杀人案:王三与其妻李凤芝素来不和,起因是王三认为其妻子是不会下蛋的鸡,不能为其传宗接代,愚昧且又爱面子的王三把不能生育的责任完全推到了妻子的身上,经常打骂发生冲突。但惨剧的导火索却是一个叫刘富的走乡窜村的货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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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发前两个月,王三惊喜的知道妻子怀孕了,这个消息另他兴奋不已。但是,几天后王三的检查结果却令他的心情由高峰彻底跌入低谷。前一段时间镇里的医生下乡作活动,王三偷偷的为自己检查了一下,现在得到的结果却是:先天精子畸形(死精症)。& p; S, G$ P) g' K0 s$ Q8 \,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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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消息犹如晴天霹雳,比没有孩子更让王三无法接受。很明显,妻子不忠。在王三的严刑逼供下,李凤芝交待了和刘富之间的关系,民间传说的绿帽子真的就戴在了王三的头上。如此打击之下,令王三动了杀机。假意约刘富来家里谈生意,用铁锹把刘富从背后砸晕,又用菜刀残忍地将尸体分为多个部分。在分尸的过程中,王三在地上铺了一层人造革(原来是自家的炕席),直接导致了没有在屋子里发现痕迹。分尸之后,王三又连夜把尸块分别扔到村子附近的几条臭水沟里。在一切完成后王三发现还有刘富的一只手竟然落在家里,愤怒的王三直接把手煮熟,喂了狗。至于人造革和凶器,王三完全是歪打正着,他个人觉得晦气,就把人造革拿到村外的坟地给烧毁了,菜刀和铁锹也扔到了臭水沟里,而并不是他有什么反侦查能力。+ i* l* R4 D2 r  `6 ?0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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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目睹这一切以后,绑在屋子里的李凤芝已经被吓的精神恍惚,后来,每天被王三关在家里。随着妊娠反应得出现使得王三越想越气,一怒之下,勒死了李凤芝,并连夜将其埋在了狗窝的下面,自己又感觉不保险,翻新了狗窝。在后来的几天里,对外就说自己的妻子外出打工,令王三心惊的是狗总是在窝里刨土,王三担心事态暴露又把狗勒死。/ O% D! ^/ s/ V  W/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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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根据王三的指认,分别找到了凶器和刘富尸体的其他部分。至此,案件已经完全大白于天下。凶手受到了应有的惩罚,两尸三命。
( Y0 \- V8 z' j5 V3 ]  一泡现场的狗粪,给了我很大的启示,有时候,案子的转折就在一念之间,一泡不起眼的狗粪之间,在我的日记里也多了一篇狗粪的启示。蛛丝马迹,蛛丝马迹,现场的一粒尘土也可能使整个案子路转峰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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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7-10 22:3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章 别给我机会

  世界对于每个人来说,客观上是相同的,但是,在每个人的眼里和心里,却是截然不同的。音乐家眼里,都是音符;作家眼里,都是文章;商人眼里,都是财富;我们眼里,只有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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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2 g# b* T+ C3 W7 f  有一双发现罪恶的眼睛,前提是我们要拥有一颗正直的心。这不是说我们本身的阴暗和消极,而是重视的东西与人不同。别人介绍给旅游中朋友的是名胜古迹,特色美食,我们要提醒的却只有一句话:安全。也许,我们就在他游玩的某处破获过怎样怎样的谋杀案,也许就在他站立的地方,曾经是藏尸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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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每个人由于生活阅历,职业,信仰等诸多不同,导致了我们所重视的生活的点也不尽相同。对所有的犯罪份子总结的一句话就是: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我们是做现场物证的,有种别给我机会。' C9 N7 W/ k9 z  b: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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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是一宗人命案。0 C9 |8 M5 r, `$ K5 J/ v*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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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刚当时在外地出差,我和童锋去的现场。受害者卫虹,24岁,某大学大三学生。后来经过调查得知,此人是一二奶。死亡时间大概是前一天晚上的10:30-11:00之间,地点就是某大款为其租住的住宅楼房间内,该房间已经被确认为第一现场。致命伤在后脑,钝器。也是喷了一墙和一地的血和脑浆,几乎所有的抽屉都被打开,翻的乱七八糟。根据现场的情况判断有可能是入室盗窃,被发现,杀人灭口。但是,致命伤在后脑,死者没有反抗迹象,又似乎是熟人作案。总之,案子在破获之前都是一团乱麻。大家也清楚,做现场,既不能复杂事情简单化,又不能简单事情复杂化,要有一个度。而这个度的基础就是事实,客观的物证最能反应,当时,这里究竟发生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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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怀疑是盗窃杀人案外,另一种更有可能的是凶手杀人后故意伪造盗窃现场,所有的调查工作都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现在第一嫌疑人已经在案,这个人就是报案人,卫虹的男友,某企业的老总,李林。据李林声称,当晚11:30左右,他去卫虹家,这个时间是他们提前就约好了的。一进卫虹家门,就看到了这血腥的一幕,于是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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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李林却不能给出自己在10:30-11:00之间的不在场证据和证人,这下子李林彻底爽了,毫无争议的当选头号嫌疑人。说什么都是苍白的,重要的证据、证人,谁能证明他在案发时不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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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2 B: b, W% U8 D3 Q; _  在我们的现场工作中,也发现了一个尤其有价值的物证,一块吃过的口香糖。5 ]  Y1 Q# {1 f, p+ t1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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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民警们大量的排查,案件又发生了转折,李林案发时间段不在场的证人找到了。是一个与卫虹住在同一个小区的女孩子。当时,女孩的男朋友送女孩回家,在门口说话,大约是在当晚的10:35-10:50之间,看见李林在车里抽烟。排查的结果把案情又一次带进了死胡同。这和审讯中,李林交代的自己心情不好,在外面抽烟,直到11:20去卫虹家,11:30左右进门比较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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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此时我们的精力还在口香糖上,对于一个女孩子的房间,按常理推断,地上不可能出现嚼过的口香糖,除非是突发情况。我们又做了一个试验,嚼了一块口香糖,在相同环境里放置。结果是,口香糖丢弃在现场的时间应该在案发时间前后,可以确定口香糖出现的时间不会超过案发前的4个小时。口香糖上还有模糊的指纹,但是,指纹的模糊程度已经超出了同一认定的范围。口香糖丢弃在现场的时间是案发前还是案发后,这里还要再分析。同时值得注意的还有一点,门窗没有被撬动损坏的痕迹,这更是强调了熟人作案的可能性。- K  E: f  v; V2 G9 F
  
) s4 F) s# G3 g0 ~/ m% _/ W! O, X  最让我们觉得有价值的东西就是,口香糖上的血迹。如果口香糖是在案发之后留在现场的,那么血痕会在其底部;反之,血痕应该在表面。通俗的说,就是如果先有口香糖,那么血会溅上去或者是滴上去;如果是先发生血案,那么口香糖上的血应该在其底部。这块口香糖的血在其表面,显然,是在案发前留在现场的。又通过DNA鉴定,血的确是死者的血,而口香糖上做出的DNA分型与李林一致。这也给我们提供了一个重要的信息,李林在案发前不久应该进入过现场,可以大胆的猜测:李林在说谎。如果他没有问题,为什么拒绝承认案发前去过现场,他去现场都做了什么,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这些问号一个一个的从脑中闪过。; d5 l$ j' u$ ?3 t# h5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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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大多数案件里,都存在一个问题,就是直接证据。根据一些现场证据的推断可以选择审讯的侧重点和方法策略,但是推断毕竟是推断,不可以作为直接证据,攻破的也无非就是犯罪分子的心里防线,再根据供述去找回可以作为直接证据的东西。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案子里,嫌疑人通常都会在庭上翻供。在这个案子里也是,我们的线索和证据提供的是一个可能性的假设,根据这些合理性推断和假设去审讯,这,只是一个切入点。后面的审讯也就是围绕着案发前时间段内李林的活动,口香糖的出现与他声称的案发前没有进入过现场就是一个令他难以解释的关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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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也说明了人的本性,绝大多数人,在说一句谎话的同时,就要有十句谎话来自圆其说,令他第一句谎言可信,直至最后,鬼话连篇。这是一种颠覆,其实他承认案发前进入过现场反而会令我们觉得正常。正是利用这个不是突破口的突破口,几天几夜的煎熬和心理战斗后,李林崩溃了。9 X; [8 s' V4 _- E1 y3 ?. A  \
  
7 q& V. Y# g  Z. m5 G; p6 s# h0 m$ W  案情比我们相象中的要复杂:李林有自己的家庭,卫虹是他的情人。两年的相处中,李林对卫虹的感情与日俱增,已经决定与妻子离婚和卫虹在一起。李林想以同妻子的离婚的方式给卫虹一个惊喜,这个惊喜的代价是自己一半的财产。就在他兴冲冲的告诉卫虹他们可以光明正大的在一起的时候,卫虹却提出要分手,这时,李林才发现,自己只不过是卫虹众多情人中的一个,只是自己一直都蒙在鼓里。离婚后,李林的公司又出现了状况,经济条件骤然而下。婚姻的破裂,事业的低谷,仇恨也就应运而生。目标就是卫虹,在反复的哀求无效的前提下,李林决定铤而走险,以卫虹的生命作为对自己的补偿。4 {( C3 @6 g0 [3 x
  
7 D; R- S/ M/ V7 R  李林想到了买凶杀人,通过种种渠道,李林以5万元的价格请到了杀手。交了3万定金,约定好时间,把卫虹家的钥匙交给杀手,李林忐忑地做完了这一切。案发的当晚,李林又去了卫虹的家,口香糖就是那时候烦闷的扔在地上的。离开卫虹家,李林在车里抽烟,等待结果,这也就是当时他自己不能提供不在场证据的原因。杀手则按部就班的完成了自己的任务,李林准时的出现在卫虹的家里,又自作聪明的伪造出盗窃的假象,然后报警。在他的想法里,的确不是自己杀的人,伪造的盗窃现场,又是主动报警,自以为天衣无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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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己编织的谎言,自己给了我们揭穿谎言的机会,聪明反被聪明误,其实,口香糖只是一个导火索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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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U( ?5 O8 s: M/ o7 _6 q. M  谎言不被揭穿,只有一个万无一失的办法,不说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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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7-10 22:4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一章 杀人的理由

刘刚出差回来了,就是开了一个会而已,学术研讨。这厮还是比较义气,去了趟南京,给俺带回来一条的“苏烟”,叫我着实感动了一番。我们决定晚上去喝个小酒,给他接接风。中午大家还憧憬着美好的晚宴,午饭还没吃任务就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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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子是郊县一个分局委托的,就一个字――急。来了三辆车接我们,“你小子从实交代,在南京到底犯什么事了?是不是强奸未遂?”“滚,少扯淡,我能未遂?”,我看着三辆警车和刘刚打哈哈。来的几个都是熟人,见面贫几句,门口一起抽根烟,递交委托书,我收拾装备,拎箱子,得,齐活,该出发了。“看情形晚上的小酒是没戏了,记住了,你小子欠我一顿。”“哦,对对对,你不说我都忘了,就是钱的事,那一千块钱估计得下个月了,嘿嘿”刘刚在一旁直翻白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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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了车,和哥几个聊案情,嘿,这下子的确有些严重了,一晚上死了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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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子发生在一个比较偏的村子里,村子位于交界处,人口结构比较复杂。有三具尸体是在村口国道的路边发现的,还有一具在村供销社院里。死者身份已经认定,路边的三个分别是村里的村民刘勇、刘树兄弟和赵伟,供销社院里的是供销社的会计冯前。+ p4 F4 \* i- T- d4 v2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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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回到现场,冯前的致命伤在颈部,凶器是一条尼龙绳,遗留在死者的颈部。财务室里面,保险柜门是开的,钥匙还在上面,里面空空如也,8万元现金不翼而飞。路边的三具尸体分布比较有规律,赵伟致命伤在脑后,多处塌陷,为钝器伤,同时,后颈骨断裂,呈扑倒状。初步判断凶器在距死者约1米处找到,是现场的一柄铁锤,上面沾满血迹和脑浆,但是这需要后期的DNA鉴定来确认。刘勇的尸体也以相同姿势扑倒在距赵伟半米处,致命伤同样在脑后,钝器伤,但伤口形状与现场铁锤不符。刘树的尸体呈仰卧状,尸体距另两名受害者大约10米,致命伤在头部,与刘勇的伤口形状接近,初步判断为柱状钝器。刘勇的手里攥着一缕头发,显然,死前做过剧烈的反抗。在刘勇的身上发现一个帆布包,里面是8万元现金。现场除凶器以外,我和刘刚又取了现场几个死者的指纹和毛发,收拾好物证,打算根据案情,回去以后再研究。7 I; n7 n$ f/ C1 n;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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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实验室,一大堆的现场证据和现场照片堆在我们面前,看来又要加班了。“走,先出去抽根烟,回来就开工”,实验室里不能抽烟,我们的吸烟区只有一个――厕所,所以,无论抽什么牌子的全可以按混合型的算。8 V. V; J0 D. h7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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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项工作就是分类,把涉及到DNA的东西留下,其他的送到别的科室。数数剩下的东西,不多,四个死者的毛发,尼龙绳,其余的都是从铁锤上擦下来的血痕和脑浆。哦,对了,还有刘勇手里的一缕头发。) s; S" |5 I3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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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和刘刚经过8个小时的努力,检测结果出来了,铁锤上的血痕和脑组织都是赵伟的,尼龙绳上的上皮组织是冯前的,刘勇手里的毛发,不知道是谁的――凶手终于现身了。4 T7 Z( k1 k$ ?+ R* l+ z
  
% `9 w; v4 o6 z! b  我又去问钥匙上指纹的鉴定结果,证实上面只有冯前的指纹。不知不觉,又忙了一宿,写完鉴定报告,我和刘刚哈欠连天的回家睡觉。目前,我们也只能如此,后面的事情等排查的结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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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L; L  h+ o" {' N  两天以后,我和老刘去郊县的分局,开分析会。案件发生后,我们的刑警同志们做了大量细致的排查工作。把几乎所有死者生前的赌友都请到局子里喝茶,把死者几乎所有的社会关系摸排了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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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冯前之外,另外三名死者均为无业人员,并且四人均有赌博的恶习,屡教不改。本村村民反映,冯前生前好像欠刘勇兄弟的赌博款。再结合现场分析,初步判断为,刘勇、刘树、赵伟联手杀死冯前,劫走现金。至于冯前是否为另外三人的同党,或者是被三人劫持,还要在调查考证。赵伟的死,暂时可以推断为分赃不均或其他原因导致刘氏兄弟联手将其杀害。但是刘氏兄弟的死,凶手又是谁?为什么现金原封不动?杀人的动机是什么?我们所有人现在还都是一头雾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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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4 D% s1 q. W! l/ C3 ~. ?7 U  在排查过程中,发现,刘勇兄弟生前的赌友刘国金在案发之后失踪了,这为我们提供了一个重要的线索。我和老刘当场建议,去刘国金的家里采集其父母的样品,与现场的头发做DNA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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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z/ n. V4 u4 O4 z, f( {9 u  采集完样品,我和刘刚兴冲冲的回实验室,结果又一次令我们大失所望。现场刘勇手里的毛发与刘国金的父母无亲子关系,郁闷啊,好不容易找到的线索又断了。这案子就先搁浅,那边的兄弟们忙活调查,我们就是等消息,毕竟我们还有别的活要干,不能跟警犬似的提着鼻子跑到村里搜山不是。/ w; z* H% u6 G4 @) K5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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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一大早,来了让我和老刘即兴奋又郁闷又痛苦的消息,兴奋的是那边发现了刘国金,郁闷的是此人已死,痛苦的是死在垃圾坑里。, S* C( q3 J( r; z% h
  
  _* H9 y% [% ~1 }* d" N  得到消息后,我痛苦的看了老刘一眼,老刘此刻眼神依旧是桃花灿烂,“师傅,您这回可以先吃个够了”“shit,到底是你想吃,还是我想吃?还钱!”“好好,我吃,我吃,哎呀开个玩笑而已,别总是钱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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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G0 G8 G. F* G  接下来的工作:我和老刘是:明知坑有尸,偏向尸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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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比我们预想的要好,尸体已经捞上来了,但是还没清理。这个垃圾坑原来是一口机井,现在废弃了,村民往里面扔了些死猫死狗垃圾之类,臭不可闻,我和老刘全副武装进行尸检。有多臭?反正死者身上和口鼻里都是蛆,还在蹦……(此处省略若干细节描写)。死者的致命伤在头部,钝器击打,颅骨多处塌陷。在捞上来当时,周围群众就已经指认是刘国金。我和老刘切了一块深层肌肉组织,准备拿回去做DNA鉴定。同时,令大家欣喜的是,在蓄粪池里还打捞上来一根撬棍,初步推断,撬棍就是杀害刘勇兄弟的凶器,而且与刘国金的头部损伤也比较吻合。显然,刘国金不会跳井自尽,也不会跳井之前用撬棍自残,直觉告诉我们:真相已经离我们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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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NA鉴定结果又是一个未知数,现场的毛发不是刘国金的。凶手还逍遥法外。我和老刘则在实验室里研究撬棍,从DNA物证上实在是没什么线索,被污染的太严重,清洗过后又没有什么痕迹了。唯一的收获就是撬棍上用红色油漆标了个“6”。这活得辛苦各位民警兄弟了,方圆几里之内的撬棍就查吧。- r) M* z7 K6 L/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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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约一个星期后,传来了好消息,撬棍的主人找到了,临村一家汽车修理场的东西。接下来又是一路的排查,锁定了5个犯罪嫌疑人,后面的工作条理很清晰,把现场的毛发与嫌疑人做DNA比对。; L- G7 |1 l' `% _1 Y6 p% I$ c
  
% \7 M2 S7 `2 b) n  最后认定的嫌疑人是村民张亮,张亮,男,31岁,在临村汽车修理场打工。在铁证面前,张亮交代了犯罪事实。$ C; D- o8 ^! Z& G- o; F*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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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亮有个妹妹,叫张凤,今年23岁,在两年前的一个夜里,被刘勇兄弟和刘国金轮奸。由于碍于面子,张凤没有报案,而是把委屈告诉了哥哥。愤怒的张亮去找刘氏兄弟算帐,结果反被兄弟两个打伤,后来,张凤嫁到了外地。张亮心里总觉得自己窝囊,没能保护好妹妹,仇恨一直压抑在心里。事发当晚,张亮在临村喝了些酒,回家比较晚,借了店里的撬棍回家用,恰好在路上看见了刘氏兄弟杀害赵伟的过程。当时天黑,张亮没看清楚是谁,当听出是刘氏兄弟,他的仇恨在一瞬间爆发了。蹑手蹑脚的走过去,在背后用撬棍打死刘勇,又追赶上逃跑的刘树,将其杀死。然后,仓促的往家里赶。更为巧合的是,在路上竟然遇见了刘国金,已经开了杀戒的张亮更是无所顾虑,又打死刘国金。由于担心在村里被发现,就近把刘国金扔进村边废弃的机井里,慌乱中,撬棍也掉了进去。据张亮交代,后来得知刘勇几个抢劫供销社并杀人,更是觉得自己为妹妹报了仇,又是替天行道,心里越发的踏实。以至于在民警排查的时候也是毫无慌乱,却没想到最后还是没能逃脱法律的制裁。/ Y, W# }5 t5 z# M4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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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冯前,死无对证,可以明确的是:刘勇兄弟和赵伟杀人的原因就是钱。' Z1 Z1 _2 d# F+ J6 Z  R6 n) @# ]
  
( k" g) {4 I  q* r7 b  案子结束了,算上张亮,六条人命。我们可以粗略的分析一下:冯前的死,是因为钱;赵伟的死亦然;刘氏兄弟和刘国金的死,是因为色,我认为更是报应。张亮的死却是因为仇恨和对法律的无知与漠视,死的有些可惜了。恶人该杀,却不是该是张亮来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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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的案子中,杀人的手法可以千奇百怪,但归根结底,理由无外乎财、色、仇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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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7-10 22:4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二章 老兵、战场、孝子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这个案子没有什么凶杀,没有血腥,没有犯罪现场,有的只是对我的震撼和对父子两个人的尊敬和钦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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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个令人感动的案子,一个关于为共和国付出青春鲜血的老兵和一个千里寻父的孝子的真实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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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f, W9 Q* M. x  在一个值班的下午,我接到了一个DNA鉴定的案子,委托人是一位叫王建国的70多岁的老者,要求鉴定的检材是一截里面生长着树根的骨头。据王先生说,他的父亲患有老年痴呆症,在15年前走失,期间多次寻找未果,当年他父亲的年龄是85岁。他不惜重金在各地报纸刊登寻人启示,只要有类似父亲的消息,他都是亲身前往,一次次的希望伴随着一次又一次的失望。这15年间,他几乎是走遍了祖国的大江南北,父亲却依然杳无音讯。0 S: @* B( R" t  e, m' o5 Z- D
  
- K9 i+ [5 s# }1 c  算起来,王老先生的父亲如果在世已经是百岁高龄,尽管身边的人都提醒他,老人很可能已经离世,况且经过这么多年,劝他不要在徒劳的找下去了。王建国始终坚持无论父亲是否在世,生要见人,死要见尸,在自己的有生之年一定要找到父亲。给我们送来的白骨正是他在江西找到,并从遗体上取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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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当时被王老先生的孝心所感动,也为他多年来坚持的信念和毅力所震撼。# f* Y" D  i- Y+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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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周以后,鉴定结果出来了,王建国先生送来的白骨和王建国具有亲子关系。来取报告的当天,王老先生痛哭流涕,15年的心酸寻找终于换来了和父亲的团聚,却也证明了父亲的确已经不在人世的噩耗。
, }- c9 d0 X5 U9 r' l0 R: u1 R% Y  在表示对我们感谢的同时,王建国老先生又讲起了寻找这段白骨的经历和背后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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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个月前,他接到江西某地打来的电话,声称在该地的山区发现了一具白骨化遗体,问他是否过去看一下。遗体是上山的农民发现的,遗体周围已经没有可供辨认的遗物,由于时间过长,遗体已经完全白骨化。王老先生到了山里,猛然想起父亲多年前带他来过此地。( {! s; X- G5 R2 V. V! r
  
0 b: F1 @! P+ e2 Q8 q  当年,王建国先生的父亲,曾经是一名红军战士,经历了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在江西的这个山区,他父亲所在的部队曾经与日寇经历过一场惨烈的战役,全团官兵几乎全军覆没,王老先生的父亲就是战斗的生还者之一。讲到这里,王老先生已经是泣不成声,他说,他实在是愚蠢,怎么就没理解父亲的内心,父亲心里仍然怀念着当年一起出生入死,长眠在战场上的战友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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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2 v2 t$ ?) i+ u* Z" u/ {+ t1 C  送走了王建国先生,我们的心里也久久不能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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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 G4 a9 g+ J0 r$ Q6 s  这父子俩的经历,让我们感叹,一位85岁高龄的老者从北京到江西,再辗转来到山区,一路上的艰辛可想而知。对往昔岁月的怀念,对战友们的追思,正是这些维持着老人的千里行程。这是一种情结,一种曾经用血肉之躯筑造中华民族脊梁的老兵情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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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6 A. M1 ?- l! B  我想,老人离去的那一刻,他也许是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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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1 b4 u. y7 S# u$ G  王建国老先生15年的寻父经历令我们对这位孝子肃然起敬,让我们钦佩,15年始终坚持,从不放弃,血浓于水。  j% p& v% L9 w6 G. A4 P9 X; u5 @
  
  a5 ]" d* N4 y7 h" i   其实,这也许可以有另一种理解,对民族传统的深思,对忠和孝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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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7-10 22:5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三章 谁的酒杯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在著名的酒吧一条街上,发生了一件命案。我和刘刚火速前往,从单位到酒吧街,我那长着性感臀部的桑塔纳在路上连续熄火,刘刚一边打火一边嘟囔:“靠,真邪性。” “狗屁技术,屎拉不出来怪茅坑,这么多年的车是怎么开的,一路上跟打嗝似的。” 我跟副驾上骂,“我早就和头儿说,车早就该换了,开着不爽不说,还丢人,上次去开会门卫愣是不让进,查了半天证件。”我们骂归骂,路还得走,就这样驾驶着破车一路打着嗝到了现场。/ M& W  B, F* o- _) `* |% M- b* a
  
$ r8 t3 c& N/ k3 w* g8 [  现场所在的位置想必在A市的伙计们都知道,就是酒吧街的那条闹街,每到夜幕降临,单身男性无一例外的将被调戏,马路上一大排的站街女。我们来得时候天色还早,要不肯定有拦车的,我真担心在有人拦车的时候这该死的车熄火,好在现在女人们还在窝里休息。在经历了三次熄火后,终于到达了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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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街区内侧的一栋老式居民楼,青灰色些许剥落的墙皮,已经看不出外面曾经的涂料颜色。案发现场就在三层的一个小单元,屋子里的设施比较简单,最突出的就是一张大床,“靠,用的着这么大吗?”老刘在门口看了一眼大床,竟然冒出这么一句屁话。我们在门口全副武装,口罩、帽子、手套、鞋套、工作服,拎着现场勘查箱进场,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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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遇害者是两名年轻女性,年纪都在20岁左右,死因都是钝器击打头部致死。不同之处是其中一个是在头上裹了床单,现场并没有太多飞溅的血痕。一名死者的致命伤在后脑,扑到在地板上,手臂有多处抓伤,个人无明显反抗迹象,我们推测是偷袭,或者是熟人作案;另一名死者头部包裹有床单,脑部多处塌陷,呈仰卧状,有明显的反抗迹象。两名死者的死亡时间应该是前一天晚上11:30至次日凌晨0:00之间,现场没有找到凶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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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o: F$ Y2 B% e/ K7 V) H  现场的抽屉、柜子都有被翻动的痕迹,而且也比较乱,零钱洒了一地。根据这些似乎可以推断是入室抢劫杀人,但是两名死者的不同死亡形式叫我们觉得蹊跷。桌子上有三个装着红酒的酒杯,和半瓶长城干红,在酒的旁边有一个超市的袋子,最令我们产生疑问的是里面装着一张买酒的小票,时间显示是前一天的晚上9:00。由此时间可以推断:酒应该在死者死亡前不久打开的,而不是过去的遗留,那么酒杯为什么是三个?第三个人是谁?会不会是故意杀人伪造盗窃现场?这些问号也在我的头脑中闪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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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还在现场找到了两个使用过的避孕套,和十几个擦拭过的卫生纸团。尸体需要拉走,做进一步的尸检。带着满脑子的疑问和一大堆的物证,我和老刘离开了现场。根据经验,我知道,答案就应该在里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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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单位,我和老刘在实验室里忙的热火朝天,这次的物证太多了,擦拭回来的血痕就有7个、三个酒杯、床单、两个避孕套、十几个卫生纸团、半瓶红酒……# l6 G2 Z# {" d, w! k9 X! Q
  
% ]2 b. f7 Y, V; ~/ ^  饭得一口一口吃,活也得一样一样地干。整理好物证,我们两个又急匆匆的奔赴停尸房。那边童锋的工作已经做的差不多了,进一步的尸检结果也与当时的判断吻合,都是头部钝器击打致死,而且可以判断为相同的作案凶器。只是童锋的另一个发现叫我们觉得有了新的线索。那就是一名死者手臂上的抓伤,抓痕有十一条之多,自上而下。童锋判断,是案发时间附近的新鲜抓痕,而根据抓痕的深度和宽度可以初步判断抓人者的力量不是很大,指甲的宽度应该较小,这给我们的启示就是:有可能是女性。经过我们仔细的检查,还发现这名手臂有抓痕的死者衣服前襟竟然也有血痕,并且可以明显看出是喷溅状血痕。她的致命伤在后脑,常理推断在其受击打之后血痕没有理由喷溅在前襟,即使是有血痕也应该是滴状或者是接触状,而不应该是喷溅状。血痕是怎么来得?再看了一眼其手臂上的抓痕,我和老刘相视一笑,案情很可能在此时露出了冰山的一角,迷雾也在一层层的退却。
9 W( D4 T) n1 S7 @+ l$ i# N! o) X  我们剪下其前襟的血痕准备回去做DNA检测。童锋小子也是鬼精一个,马上跑过去剪另一名死者的指甲,此刻,我深刻的感觉到三个人的默契。4 L2 h  \9 i" a0 l#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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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死者的手臂抓痕和前襟的喷溅状血迹,我们联想到了一起。暂且把手臂有抓痕的死者命名为甲,另一名死者命名为乙。我们推测:很可能是甲杀害了乙,在行凶的过程中被乙抓伤,同时血也喷溅到了衣服的前襟上。如果乙的指甲里真的有甲的上皮组织,那么我们的推断就可以成立。即使不是甲参与杀人,至少在案发当时她一定在场,并且在距离乙的不远处。但是现在的问题就是,甲又是怎么被杀的?凶手又是谁?杀害乙的过程中是多个人还是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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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种种都是推测,一切都要靠证据说话。此时我也想到了酒杯,是三个。3 f4 S) s: Z& J4 y6 }- J

. [& }; @! J: u* j9 J  带着新取来的证据和满脑子的疑问,我们重新回到实验室,工作的目的已经变得相对清晰。又是一个不眠之夜,三个人折腾了一个晚上,做出了所有证物上的DNA分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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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Y" n: q/ L3 j# L  第二天的中午,刑警队把调查的信息也反馈回来。! J. j4 Q7 I8 W- _
  
' Q; p, a5 _: |" W. U9 `& U  经调查两名死者都是在酒吧街的站街女,案发现场就是二人合租的住所,同时也是她们为客人提供服务的场所。他们还带来两个钱包,据刑警老王介绍:这两个钱包是在小区里捡垃圾的人从垃圾箱里翻出来的,后来送到了派出所,里面除了身份证还有几张照片。根据身份证和照片,民警们已经开始了对死者的社会背景以及周围人群开始排查,目前还没有有价值的消息。先把钱包送过来,看对我们有没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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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通过身份证和照片与死者进行比对,终于确定了两名死者的真实身份,手臂被抓伤的死者名叫张兰,另一名死者叫吴晨丽。钱包由于被抛弃在垃圾箱里,上面沾满个各种污物,我和刘刚仔细检查了一遍,没有发现太多的物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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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 F( d; V. f& y& ~5 U  下午,我、刘刚和童锋也把物证方面的进展情况和刑警队做了一个详细的说明和推断。通过我们的DNA检测结果,显示:张兰衣服前襟的血痕为吴晨丽所留,而吴晨丽指甲里的确存在张兰的组织,通过这两点可以分析出张兰很有可能参与杀害了吴晨丽,或者是在旁边目睹了全过程,凶手应该与两名死者至少是与张兰认识。同时,两个避孕套内精子的DNA分型也已经得出结果,目前需要找嫌疑人做比对。三个酒杯杯口擦拭后也做出了DNA分型,通过比对,可以确定其中的两个分别为两名死者生前使用,另一个可以确定是男性,仍需要下一步与嫌疑人比对。十二个卫生纸团也分别做出了DNA分型,得出多个人的结果,也需要比对才能说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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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3 e/ N) z) q$ L% W3 \  我们的工作已经初步告一段落,开完会,我总觉得不对劲,“老刘,你怎么就判断凶手和张兰认识呢?有什么根据?”“靠,很明显,张兰身上的血痕是从正面喷溅的,那她应该是面对凶手行凶,或者是自己行凶。现在已经得到的信息是两个人一起住,那来人应该是和她们认识,至少是和张兰认识,你说张兰不能眼睁睁看着同伴被杀吧?再说张兰胳膊上的抓痕是怎么被抓的,很有可能是她在摁着吴晨丽。”“也是,你说会不会是皮条或者嫖客干的?”“没准,咱踏踏实实等消息吧。”我们俩也累的够戗,坐在电脑前直打瞌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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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 W* [' y) x7 |# l( b6 n$ N  剩下就是排查工作了。由于两个人的身份特殊,社会关系复杂,破案也必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现场的证据和由证据引发的推断可以把调查的重点适当的向张兰的身上转移。随着调查的深入,所有和死者相关的皮条客,周围的小混混,等等,查了个遍。一个加强排的人,审到后来圈定了了6个。全部拉过来做DNA比对,结果令我们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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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 l" E& a4 P* s# ~4 M3 k  一个叫冯立的人进入了角色,原因是他的DNA分型与一个避孕套里的精子吻合;而另一个是与张兰关系比较暧昧的皮条客,名叫苏程,他的上榜理由不但是与张兰的关系,更重要的,他就是第三个杯子的使用者,杯子当晚的主人4 g0 p/ W& [7 P" s4 A
  几轮审讯下来,结果没有像我们预想的那么顺理成章。冯立是附近的一个混混,他承认案发当天与吴晨丽发生过关系,但是交易完就走了,除了不能提供案发时间的不在场证据和证人,其他的似乎没有疑点。而苏程同样交代了和张兰之间的关系,也交代了案发当晚与两人一起喝酒,晚上10点多就走了,同时他也为我们提供了另一个线索,就是他当晚去死者租住房的原因。事发当晚,两名死者因为争夺客户大打出手,而这个客户就是冯立。本来冯立是要找张兰的,后来被吴晨丽抢了先,冯立走后,两人发生了争吵后来动了手,他还交代张兰的手臂被吴晨丽抓伤。他去的原因就是调和两人的关系,同时也是震慑一下吴晨丽。这虽然与我们的鉴定结论相符,但是似乎又中断了我们的一条思路。! H0 g! }* V& F: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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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讯过程中,冯立和苏程始终对案发时间的去向支支吾吾,都不能提供案发时间不在场的证据和证人,这也是他们最大的嫌疑所在。一条路:审,而且要一审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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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 b+ ]: S' Y% F) R  对冯立的审讯要相对顺畅,经过了一个晚上的较量,冯立终于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但是与本案无关。原来冯立一直不愿意交代案发时间去向,是因为另有隐情,那就是他的主要职业――盗窃。案发当晚他从现场出来后就开始了自己的工作,根据他交代的作案手法和作案地点,我们的干警进行了核对调查,的确当晚有人报案,声称家里被盗,情况与冯立交代的作案事实基本吻合。我们也考虑到,冯立的作案动机似乎无法解释,再通过盗窃的事实,可以初步排除冯立杀人的嫌疑。冯立又主动交代了大小5起盗窃案,无心插柳却破获了连环盗窃案,可以说是意外的收获,但眼下的杀人大案还是没能从冯立的嘴里掏出有价值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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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 X4 b( V4 U& O6 ^* l  苏程的嘴依旧是撬不开,无论怎么审,这孙子就是找不出自己案发时间的证人。他就是一句话:自己心情不好在街上闲逛,没有证人。问到具体路线,这厮也是对答如流,只好先以他的职业为着手点拘了起来,就跟局子里待定着。从案情的整个过程以及人物关系来说,苏程即有作案时间又有作案动机,唯一不能解释的就是张兰的死,如果苏程杀人,那应该是帮助张兰杀吴晨丽,可张兰的死似乎又不合乎常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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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H2 C; S3 B0 v2 ~$ W; y  案子至此,更是令大家一筹莫展,排查还是排查。就在案件的僵持阶段,干警送来的一件物证一下子拨开了满天的迷雾,案子发生了质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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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Z1 }" J: e# X" P, A- c  }) L 这件物证出乎所有人的相象,一根长约半米的撬棍,它来自冯立的家。根据冯立交代的盗窃案,干警们对他的家进行了搜查,搜查过程中找到了这根撬棍。同时,还在冯立的卫生间发现了一些燃烧的灰烬渣滓。由于对案子的负责也是干警们的细心,把撬棍送到了我们这里,通过观察可以发现模糊的痕迹,像血痕冲洗过的状态,用联苯胺测试的结果令我们为之一振,是血。' \8 r0 j0 A# y; Q%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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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时我们并没有与前次的杀人案做太多的联想,但是,DNA的分型结果却印证了血案的真相。分型结果是混合的,通过比对可以看出,里面含有张兰和吴晨丽的DNA。两个字:并案。6 K1 k' K& i% `) _& v' v/ y
  
' c, u$ s5 r) {. _  有了直接性的物证,对冯立的审讯便一路畅通,再多的狡辩也是无济于事,冯立最终交代了他作案的过程。事发当晚,冯立的确与吴晨丽发生了关系,但是,吴晨丽的一个动作的细节却引来了杀身之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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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 Y6 k: N: m0 K: X% U  在收了冯立的钱后,她把钱放进了床边的抽屉,眼尖的冯立当时就发现了抽屉里厚厚的一搭人民币,这令他心花怒放。于是,他就起了歹念。对于同是在这条街上混的冯立很清楚,明抢是肯定行不通的,互相都认识,而且妓女的背后也都有各自的保护伞。当时,他只有一个想法:偷。$ [2 y) |- A7 A. y2 \
  
) D# W3 s+ y  O6 j6 _. L  离开吴晨丽的出租房时,狡猾的冯立顺便拿走了吴晨丽的钥匙。离开后,冯立始终徘徊在周围,伺机动手。他眼见着苏程上楼,苏程走的时候两个人来楼下送他,朝着小区门口走,冯立认为机会来了,他急不可待,担心第二天钱会被转移。于是上楼实施偷窃,令他意想不到的是两人回来的非常快,来不及逃走的冯立只好躲藏在柜子后面。两人回来后,没有太多注意房间的变化,接着他听见张兰说要去洗澡,外面只有吴晨丽一个人,冯立迅速的从柜子后面闪出,用床单蒙住了吴晨丽的头部,抡起撬棍就打,他的本意是把吴晨丽打昏,在行凶的过程中,吴晨丽的反抗刺激了他,手上也加大了力度,致使吴晨丽死亡。刚进浴室的张兰可能是由于水的声音,没有听清吴晨丽的喊叫,以为是在叫她出来。进入房间的瞬间,她马上认出了行凶的冯立,打算逃跑,冯立冲过去用撬棍猛砸张兰的后脑,致使张兰死亡。冯立惊慌中,撬开了抽屉,慌乱的抓走了里面的现金,零钱也洒了一地,他也翻走了两个人的钱包,匆匆忙忙的往楼下跑,取出钱包里的现金后,把钱包慌乱的扔到了小区的垃圾桶内。5 \$ G7 R8 u- h6 p$ F; m7 e* z( x
  
, M: ]* a' Z; L. B+ [4 G  回到住所,冯立冲洗了带着血的撬棍,并把带血的衣服烧掉,清理了卫生间,但是,可能是因为慌张,灰烬并没有完全打扫干净。次日,他和平日的同伙聊天时,得知了当晚的一起盗窃案。后来,在干警的审讯过程中,冯立无奈,只好把听来的盗窃案安到了自己的身上,想逃脱更严厉的制裁。殊不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的命运不会因此而改变了。. r" D' d" T$ Y8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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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命案圆满结束,苏程的案发时间的去向最终也没有弄清楚,也许其中隐含着什么,也许他当时真的没做什么违法的勾当,人是要放的。7 u3 O+ O8 v' J( D( m
  
+ d( p9 v3 H  T; z, R: j5 c. Y& v, [  这个案子也给了我们很大的触动,我们似乎把简单的案子复杂化了。简言之,这其实就是一起入室偷窃杀人案,但是,现场的酒杯,买酒的时间等等,一系列的线索似乎干扰了我们的思路,一个酒杯,令我们深陷其中。1 I: r& B+ n; z. \2 G)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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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时候,案子其实并不曲折。4 g  U! X( i0 y$ v8 k7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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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7-10 23:0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四章 自作孽不可活

在一个空气清新的下午,接到了一个空气不清新的案子。现场在A市的一处民房,据介绍死者已经腐败,我和刘刚驱车前往。. v0 {( F9 i1 {) B! @. D/ K3 a! R
  
/ c+ e3 \& o& F6 d' C: u2 o- b! P. f  此时的季节正值收获,所谓的收获。大学毕业生们完成了学业,即将冲出每天郁闷自己,也被自己郁闷的大学校园。有的奔赴向往已久的工作岗位,削尖了脑袋,争抢着被别人剥削掠夺;有的挥霍光了父母的血汗钱,考上了什么所谓的研究生,对含辛茹苦的父母进行更为含辛茹苦的压榨;更有甚者,没有抢到被剥削的入场券,也没在研究生的红榜上题名,干脆继续回家深造,靠父母颐养天年。看着路边招聘会火爆的现场,我仰天长叹啊。7 f; K- |; V5 l" u0 U
  
) b; j% V, |$ g% ?! A  人啊,有时候真的很矛盾。这年头,被剥削也可以成为炫耀的资本,尤其是被所谓的外国资本家剥削,对了,现在人家叫外企,进去的人美其名曰:白领。被剥削者们幸福着、兴奋着、高喊着:我们TMD高兴,我们是白领是精英,我们每天出入高档写字楼,我们的公司是100强……云云。不过也是,他们至少可以证明,还有被利用的价值,这还真不是扯淡。我想着,如果我穿上白大褂,持刀走进现场,我,是不是也可以叫做白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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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入现场的那一刻起,我彻底回到了现实,我知道,我不是。面对我的不是一大堆的文案,也没有美丽的前台小姐,更不能呼吸着写字楼里淡淡的,带有茉莉花香的空调的气息。这里是间处于胡同末端的小平房,里面是一具腐败的尸体,散发着这个季节最令人心碎的味道。现场和味道深深的刺激了我的心,我更为深刻清醒的意识到,我还不能去被剥削,这里,更需要我,需要一个穿着带有白色领子衣服却不是白领的家伙,来解开谜团,还亡者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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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k) g' Y2 ^! l  w  现场很简单,气味很复杂,我发现,最失误的是带上了3M的口罩,这种口罩最大的特点是有进没出,把空气完整的封闭在我的鼻腔和口腔。胃里一阵翻滚,手上的活却不能停。死者是一个女性,已经充分的膨胀,尸水把被子湿透了,床边还在继续滴着,地上也有一大摊,墙上都是飞溅的血迹,血迹已经变色,有的是暗褐色,有的干脆是浅绿色。死亡的原因也比较好判断,因为刀子还扎在胸口,身中数十刀,可见杀人者当时的疯狂。初步估计死亡时间应该是3天左右。提取了现场的一些物证,疑似凶器――扎在死者身上的水果刀;墙上的血迹;纸篓里的卫生纸团;现场的部分清晰鞋印,尤其是一双43号左右的“老人头”皮鞋印特别的清晰;和一本名为《皮肤保养》的书,有价值的是书里面写着“刘书文2000年5月购于北单图书城”的字样。6 k$ ~  W8 B0 p% w. @4 X
  
5 y% W) E9 k" B; C  死者的身份已经查明,据房东反映:死者名叫李雯,20岁,四川籍,来A市务工人员,具体职业不详。这些线索是死者在租房时,身份证复印件里显示的内容。由于尸体已经腐败,我和老刘为了保险起见,去了死者的一枚指甲,回去做DNA检测。我和老刘现场工作完成,收队,做下一步的物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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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实验室,又是一个不眠之夜。指甲和墙上的血迹得出了结论:血迹确实是死者所留。有的卫生纸上也观察到了精子,只是结果还没有出来。水果刀也交给了相应的科室,做指纹识别。精子的DNA分型结果出来了,在5团卫生纸中得到了3个人的分型。那边的干警兄弟们的排查工作也在进一步的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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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r4 T' C' a! T/ J  N  通过对周围住户的调查,得知,死者住处经常有男子出入,有的听口音应该是死者的老乡,有一个印象最深的好像是哪所大学的学生。这名学生经常出入,与死者关系亲密,好像在谈恋爱。邻居们最后见到死者的时间是警方到达现场前4天,当天也见到了那个大学生。这与我们判断死者的死亡时间比较接近,这个学生模样的家伙也进入了警方的视线。于是,结合现场物证,对“刘书文”这个名字进行了筛查。一共找到了63人,其中A市某大学的学生刘书文迅速的被圈定。经过笔迹鉴定,初步判断,此刘书文既是在死者住处找到那本书上的签名完全吻合,案情似乎有了眉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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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书文,男23岁,A市某大学应届毕业生,由于该学校证书发放时间相对要晚,所以至今仍住在学校宿舍。经过审问,刘书文否认与死者认识,但是承认现场的那本书就是自己的,本来想送给女友,后来就不见了,对该书为什么会出现在现场表示自己并不知情。无论怎么审问,刘书文的态度始终没有什么变化。当问起案发前后几天的活动,刘书文也是对答如流,只是有些时间段不能提供不在场证人,他的解释是现在宿舍的同学都在忙找工作,联系导师之类的事情,他的工作已经定了,很多时候都是一个人在宿舍。我们取了刘书文的几根头发做DNA检测,结果发现与现场卫生纸上的精斑并不吻合,这一切又回到了起点。9 ^. c( M% r- S1 S/ k& @
  
9 _3 S( t; v6 U  I$ Z% h  但是,干警们在审讯的过程中,却发现了一个有价值的细节,刘书文脚上的皮鞋――“老人头”。
6 p. ?- i5 Y( Y1 V9 T3 q   这一发现令大家兴奋不以,在征求当事人同意后,我和老刘对这双皮鞋研究了起来,结果又是令我们大失所望,明显的比现场的鞋印要小很多,这一个发现又是毫无意义。后来,又找来死者的周围邻居指认,得到的结果是:刘书文不是他们说的那个大学生,看来得重新整理一下思路。起点就是现场刘书文的那本书,刘书文的书丢了,能够做到此事的按常理分析,应该是他身边的人,而这个人也很可能就是凶手。于是,按着这条模糊的线索,一轮新的排查工作开始了,目标就是刘书文身边的同学。由于正值学生毕业时节,排查工作进行的并不顺利。直到一个叫做陈聪的人出现时,案子才算有了眉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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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聪与刘书文住同一个宿舍,据陈聪反映,前一段时间,收拾行李,自己带哥哥陈勇曾经到过宿舍。哥哥说借这本书看看,陈聪本想和刘书文说,后来大家忙起来就给忘了。这条重要的线索极大的鼓舞了大家的干劲,看来新的转折又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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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A4 E6 U$ z4 k8 x  事不宜迟,根据陈聪说的地址,干警们迅速的前往陈勇的住处,当时陈勇不在,于是对整个住处进行搜查。在陈勇的住处,找到了无比珍贵的证据,那双43号的“老人头”。# j$ l5 b5 b% Z+ A
  
1 K/ c; y6 o! h  H  一方面布控伺机逮捕陈勇,一方面把这双鞋也直接交给了我们,寻找直接性证据。我和刘刚对此鞋的观察细度不亚于珠宝商鉴别宝石的真伪,把整双鞋翻来覆去的检查。鞋明显的擦过油不久,看来主人很注意保养它,也许是隐藏着什么不可告人的东西。鞋的表面和底部非常的干净,底部甚至都没有太多的尘土,希望变得渺茫。我和老刘把最后的注意力完全集中在鞋带上,把鞋带解下来,可以说是一毫米一毫米的检查,最后把鞋带剪开,经过预实验和最后的DNA检测,一步一步,终于在鞋带上得到了我们想要的结果――血痕,与死者匹配的血痕。# z4 `# Q. O: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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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时,陈勇也已经被抓获。眼前的这个人,与我们印象中的杀人凶手大相径庭,身材单薄,还带着一副眼镜,看起来比较文静。我们取了陈勇的血与现场精斑进行比对,发现:与现场其中一团卫生纸上的精子DNA分型吻合。又通过死者邻居的指认,确定,陈勇就是他们所谓的那个大学生。在一系列的人证和物证面前,陈勇交代了所有的犯罪过程。# Q3 x3 O* e: C* K( l& 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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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勇,男,26岁,湖南人,初中文化,在A市某建筑工地打工。一次偶然的机会,认识了李雯。为了追求李雯,当时他谎称自己是在校大学生,把弟弟陈聪的情况照搬到了自己的身上,还把从弟弟那里听来的学校的故事讲给李雯听,使她信以为真。认识不久,就与李雯开始恋爱并同居。每次李雯要求去陈勇的学校,陈勇就以上课忙、学校制度严格为借口,搪塞李雯。至于那本书,陈勇当时是想讨李雯的欢心拿来送给李雯的。后来,李雯在一次经过建筑工地时,无意间发现了正在工作的陈勇。这令她大为光火,质问之下,陈勇说出了实话,还想以诚意打动李雯。没想到,李雯却抓住了陈勇的把柄,要陈勇给她5万元的精神损失费,否则就去陈聪的学校闹,让陈聪毕不了业。同时,李雯还大骂陈勇的无能,并对陈勇说自己幸亏没全心跟了他,留了两手,否则就亏死了。她所谓的两手就是也与她保持关系的两个男人,并恐吓陈勇,不给钱,她不但要去学校闹事,还要那两个男人好好教训陈勇兄弟。当时的陈勇满心的悔恨,即后悔自己有眼无珠找了这样的女朋友,也后悔当初对李雯的谎言,更让他追悔莫及的是说出了弟弟陈聪。想到弟弟即将毕业,陈勇压住了愤怒,好言相劝,尽量的拖延时间,想等到弟弟毕业到外地去工作,一切就好办了。终于,在事发当晚,李雯等的不耐烦,向陈勇下了最后通谍,声称两天之内拿不到钱,就去学校。陈勇忍无可忍,拿起房间里的水果刀杀死了李雯,为了不被人发现,又在李雯的房间更换了衣服,等到凌晨才伺机逃走,并把带血的衣服拿出去烧毁。由于皮鞋比较贵重,他没舍得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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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K$ o" I2 q$ M2 Q$ i% w* E/ F! ?" _7 K  离开现场之后,陈勇回到了工地,后来每天都去死者的住处附近观察,连续两三天都没发现异常,直至有邻居因为尸体的味道,发现李雯被害报警。陈勇每天依旧会出现在现场不远处,我们惊叹于陈勇的镇定,和犯案后的从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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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_) }& q" t. g$ s4 L& K0 f3 Y  这双他不舍得烧的皮鞋也有着它不同的来历。陈聪年初做家教,由于孩子的成绩提高,家长额外地送给陈聪一双皮鞋,陈聪穿着尺寸不合适就送给了哥哥。至于刘书文的那双,是为了找工作时候用买的,与案件实属巧合。这双皮鞋陈勇平时舍不得穿,只有在见李雯的时候才穿上,也正是由于他对这双鞋的珍惜,为我们提供了珍贵的直接证据。也正是由于他为了讨好李雯所赠送的那本书让我们找到了最初的线索。一切皆是作茧自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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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所谓天作孽尤可恕,自作孽不可活,这句话适合陈勇,也许同样适合李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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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7-10 23:1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五章 人性的扭曲

  对于我们,法医是职业,是赖以为生存的工作。对于社会,法医更是一门学问,展现示人的是精湛的技术,高深的理论,并由此而产生令作奸犯科者的谎言不攻自破的如山铁证。每一个法医工作者在展现着技术、理论,为案件水落石出挥洒汗水的同时,更在探讨着社会、探讨着伦理,探讨着人性的本源。4 A# N3 O# z: k8 e" b
  
  ?2 F% T' z+ x1 a) B  法科学,博大精深。而我,只是众多优秀人才中的平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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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 e+ V; \8 n9 T( g  我们,手中有刀,即便锋锐,却不是替天行道、除暴安良的利器;我们,心中有剑,尽管无形,却代表着正义和法律的尊严,有着妖除魔不可抗拒斩的威力。在正义的天平上,没有人可以使指针随意倾斜,法医,就是一个黑白分明的职业,是非之间没有可以通行的灰色通道,我们手中的砝码只有一个方向――正义。+ y* x8 ~5 v2 L  g/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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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中的刀与心中的剑令罪犯胆战心惊,在他们伏法的一刻,我们,是幸福的;而在枪声响起的瞬间,我们,似乎又是悲哀的,因为这代表着生命的终止与完结,也把人推向了另一个生死轮回之中。我们的心理是矛盾的,尽管所有人都希望大快人心的结局。有时候办案子,我们会想,如果当初没有这件事发生,如果没有那个人出现,如果没有……也许,就不会是这样一个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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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g3 w0 G# H  但是,所有人都明白的道理:历史不能够假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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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 ]4 U5 R$ k- L# G: Z' R  关于人性,似乎总有分析不完的特例,一次又一次的挑战着每个人的心理极限。在我们的案例中,杀人,只是其中的一部分,通常来说这部分也最能触动人心理的敏感环节。很多案子,如果换位思考,自己处于凶手的位置和立场,是否会同样做出不可挽回的举动?我想,没有人会完全肯定自己有足够清醒的意识,毕竟,当局者迷。几乎所有人,在步入深渊的一刻,头脑都是混沌的,无一例外。混沌并不等于混乱,尽管有些人思维清晰,意识清醒,但是,他们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已经处于极度扭曲,人性已经处于崩塌的边缘,正如我下面要讲述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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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 |/ G7 c% W  案件的开始是两宗凶杀,两起案件的受害人有着惊人的共性,死者杜鹃和白玲都是年轻女性,住豪华别墅,有私家车,有着丰厚收入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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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h. L/ f/ x  杜鹃,女,26岁,供职于A市某外企,年薪超过10万,本身家境优越,有车住辉煌别墅。案发现场在其住所小区外500米处,死者的车就停在现场,驾驶位车门敞开。钝器击打头部致死,面部被罪犯用利器毁坏。随身的首饰以及钱包里的3000元现金都没有被动过的痕迹,死者也没有被性侵犯的迹象。' Q9 v- F, B8 J
  
4 [0 [' `6 g2 k# e' k  白玲,女,24岁,供职于某金融机构,收入丰厚,家住某高档小区,有私家车。案发现场在其小区的停车场。钝器击打头部致死,面部被罪犯用利器毁坏。随身首饰及财务同样没有丢失,也没有被翻动的痕迹,同样没有受到性侵犯的迹象。* t1 G! V% _" s! n4 V, X$ {6 _"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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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案情分析来看,两名死者都是被钝器击打头部致死,犯罪分子手段残忍,在杀人之后用利器把受害者毁容。并且,死者身上的财物没有被动过的迹象,初步排除抢劫杀人。两名受害者也没有受到性侵犯的迹象,似乎也可以排除强奸为目的的杀人。通过两案的作案手法以及各种特点,可以初步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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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的现场工作进行的很顺利,死亡原因初步鉴定,还需要进一步的尸检。提取了现场的喷溅血迹,取死者毛发,检查死者随身物品以及搜索车内物证,并对案发现场周边100米半径内的地面进行地毯式搜索,收获是在白玲的遇害现场找到了一只沾有血迹的毛线手套和一颗军绿色的塑料纽扣。而在杜鹃的遇害现场没有有价值的发现。DNA实验比对要回实验室进行,我们现场工作结束。干警们对两名死者的社会背景、人际关系,以及案发现场的排查工作也在紧锣密鼓的进行着,重点放在了仇杀或者是情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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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实验室里,我们得出了物证的DNA分型结果,手套上的血痕与白玲的DNA分型吻合,两名死者遇害现场的血迹也都可以与死者做同一认定。有价值的是,我们竟然在手套的内部做出了另一个人的DNA分型,一个男人的分型。
; Z+ e) J/ }# `6 q' m. y  那边找来了十几个嫌疑人,结果都与我们做出现场手套的DNA分型不符。经过分析,也想到了买凶杀人,对嫌疑人审讯还在进一步的进行中。就在案子的艰难进行中,又一起类似的案件发生了。同样的受害者身份,同样的作案手法。- j4 e9 X- _. B) u$ v.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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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害者叫陈雪梅,女,28岁,某外企企划人员,同样收入丰厚,有房有车。遇害现场与前两个案件惊人的相似,同样是钝器,同样是毁容,不同的是财物被洗劫一空。案发的现场是一条通往小区的岔路口,死者的车门大开,从现场的情况可以看出,死者有过挣扎和反抗。死者的车内明显的被翻动过,身上的首饰被抢走,尤其是颈部还有被勒过的痕迹,怀疑有可能是凶手在拉扯项链时造成的。死者右手中指有佩戴戒指的印记,戒指也已经不翼而飞。死者的手提包被扔在现场,里面明显是已经被洗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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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  X* y, N# ]1 f+ x2 P  我们在现场找到的物证也很有限,有价值的只有血迹,还有车里的擦拭状血迹和几根毛发。我和老刘把带有血迹的手提包,地上的血迹等等,全部分别装入物证袋,带走。对这个现场,我们进行的大致的推断,罪犯抢劫杀人后,又对车里进行了搜寻,导致血痕擦蹭在车内,而几根毛发,长度和颜色与死者非常接近,应该是死者本人的。死者的致命伤可以看出,她是在逃跑的过程中被凶手从后面击打致死。凶手又把尸体翻过来将受害人毁容。但是,这一切都是推断,还要等回去对物证的进一步检测分析。. F4 i6 r5 {  n. t/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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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后期的DNA比对,毛发和车内以及现场周围的血痕都是死者所留,在这里不能起到太大的作用。死者手提包里有一个看似专门装卡的几层袋子,上面有擦拭状血痕,血痕的鉴定结果也是与死者相符。我们判断,凶手很可能取走了死者的银行卡。马上,那边对死者的银行卡也进行了监控,同时对死者的一系列的社会关系进行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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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d: n2 [7 T0 D4 A& J  很快,双方都得到了令人欣喜的消息。在陈雪梅遇害的第二天上午,有人在位于火车站附近的一处自动取款机上用陈雪梅的银行卡取钱,摄像机记录到了一个带着鸭舌帽的消瘦男子。通过对陈雪梅社会关系的调查也得到了一条有价值的线索,陈雪梅前男友程通不久前曾经到陈所在的公司闹事,声称要分手费,后来还是保安解的围。据陈生前的同事反映,程通有吸毒史,后来陈雪梅与其分手,他始终纠缠不清。根据调查结果分析,取款人知道死者的银行卡密码,有两种可能,一种是与陈雪梅熟悉的人,另一种就是在杀害陈之前逼问出来的。警方马上做出部署,抓捕程通。另外,马上对监控录像上的提款人进行调查。' _; F# V" c# }: ?7 w
  
7 O7 H0 B& {1 \8 s7 M) v/ {: Z  这些线索令所有人振奋,也许这个凶手就是前面连环杀人案的凶手,他/他们终于露出了狐狸尾巴。不过这次案犯抢劫的目的似乎更为强烈一些,如果是同一伙人所为,为什么前两次没有带走现场财物?是在故意迷惑警方还是不同的人所为,这些就不得而知了,还要顺藤摸瓜。案子既然有了进展,我们没有理由不兴奋。4 K: z+ p) t1 S* w)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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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面发生的事情让我们觉得有些不可思议,谁都没有想到对程通的抓捕竟然如此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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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7-10 23:35 | 显示全部楼层

贴几个网友写的反侦察技能的贴子.博一笑而已.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口水中应该不会有DNA成分的吧?我觉得唾液是细胞分泌的液体啊,如果说可以检测出来,是否是因为口水含有口腔内侧脱落的皮肤的残片? 那么作案人员在现场还不能大声说话啦,他自己的飞溅出来的唾沫就可以证明他来过现场。但是如果唾沫已经干啦,似乎应该没有办法检查了吧?
/ j, z+ u( b5 b* C' E  毛发还在不停的脱落,袖口和领口,裤子口还都得扎紧,不然碰见了法医大哥,掉下来的一根汗毛也都会成为证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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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 T8 `% I" V# ?" p" b0 Z7 R凶器不能够带有地域特征以及行业特征,除非是选择,与自己毫无关系的东西,来使用,而且要保证不再使用第二次,
7 U7 E3 W& @7 J8 q2 m- P; H' L! t: ?" ?  异地购买,
& o& ~+ I& V; m% R5 [  不立即使用自己身边的容易取得的东西,) l9 P1 O3 i4 h. ?+ O
  简单的将其抛弃是比较愚蠢的办法,因为在作案之后,再好的心理素质也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这个时候临时去处理凶器,难免会有不妥之处,所以要提前考虑好才行,& J9 P# c8 |  \
  金属类的最好的就是融化,要么就拿个锉刀,全部磨成粉末,冲进马桶,再把锉刀烧红以后敲扁,。单纯处理表面是危险的,因为深度不够,当你认为够了的时候,其实还不够。
( w5 Z$ c* e9 H# F- ^% m7 v  木头类的不好,布类和塑料的都不好,粗糙的表面会和皮肤摩擦,留下法医大哥提到的“上皮细胞”。烧毁,冲进马桶。同时确定,该小区的化粪池是通畅的。简单的铰碎了冲进去是不好的,挂在下水道立管的内侧,你又看不到。万一侦察员疯了,去拆管子找东西,那就没有意思啦。尤其是近年来的铸铁管子,直径偏小,内侧不够光滑。; n. l+ Q3 [7 V$ M
  我的犯罪遐想,哈哈,- J4 D1 p  u. c9 O
穿大鞋去现场,至少要大一号或者是两号,法医大哥据此猜测出来的身高就会发生偏离,
6 \+ ~+ D) `% ^  {$ p  还要增重,腰里面绑几斤铁,目的是使自己留下的痕迹有足够的深度,还是为了转移法医大哥的视线,但是回家以后立即减肥,同时不要让人发现你在减肥,% f+ Y, S9 T' x/ U( k$ r* O# [
  身上缠几条毛巾,给别人留下个胖子的印象,那就再好不过了,& r6 e+ |3 h1 X) T6 O* j* W6 \
  市场上有“内增高皮鞋”,别小气,给自己买一双来吧,目击者的证词会使法医大哥的视线离开你的,因为据说“他没有当时那个人高”,哈哈
8 d! v6 r' h+ W# i8 D7 X. a) Z  继续遐想中,7 R* I8 B) F. s' p3 K4 p
  这几个办法有用吗?) ?2 i/ i0 y% w6 s  y3 n; J2 w% _
good84真乃高智商crimer后备军,乐倒~~受启发偶也参与犯罪遐想交流,来个“反其道而行之”,只等棍子和批判:(注,纯遐想)/ w5 g. X5 \. A: B; |$ X  b* h
   打扮的有职业特点,如空调维修工、送水工等。这些职业允许你戴口罩手套帽子等防护用具。全身遮护严密:戴口罩可阻止鼻涕哈喇子流出来,在桌子地板上留下痕迹;头发尽可能短些,推荐光头,这样搏斗中对方没头发可抓;戴假发也可,就算掉发那也不是自己的。事前可洗把澡,让快掉的毛发趁早掉个干净吧;头上戴帽子(棒球帽或工作帽),可以遮掩体貌特征;一定要戴手套,布线橡胶的均可,不戴你就等死吧。如good84所言,鞋子穿大一点的,小几码的更保险,这样有可能让条子对你性别判断错位;挎个包过来,除了身上穿的,用的、要带走的全放了挎包里,以免丢三落四,一失足成万古恨。
2 \3 g/ [  n6 i8 w   可以采取以下方法扰乱侦察视线:事前从某处取来易留且留有指纹的物品(如玻璃杯、空酒瓶等等,不一而足,必须无明显特征和所有者标记,如角上缺个口子,或底部有“**宾馆欢迎您”等字样)把它带到现场;可以拿物品的地点有:饭店宾馆茶楼迪吧咖啡厅等公众场所(看着办,有的地方都洗的干干净净的)。还可以去火车站拣张废票,路途越远越好(记得不要用手拾哦),然后假装“不小心”遗留在现场某个角落,这一定会让条子感到“很有收获”。去理发店偷偷拾点头发丢在现场显眼处也不失为一个好的主意。如果准备时间足够,还可事先搞点企业公司的业务名片,在现场来个天女散花。条子很可能会做细致派查工作的。。。. N8 {6 ~* k% e  r9 L+ f% h- l
   事毕,临走可洒点白酒等刺激性液体(记得别洒身上),让警犬找不着北。绝对禁止事后小酌、在现场抽烟、吃东西等等,以防留下关键的DNA证据。在现场用过的所有衣帽鞋袜手套挎包凡是接触过的东西(包括内衣内裤),不管干净与否一定要全部销毁,最好作焚化处理,灰烬倒入流动的河里。千万不能贪图小便宜,或者认为我的东西是名牌的而舍不得。销毁地点在野外无人处,不能在自己住所。销毁工作一定要及时迅速,不能往塑料袋子里一捂就是十天半个月。工具的处理就如good84说言(哈哈,笑倒)。如仍嫌不保险,又不能熔融处理,那就别留在身边,得投入大江大河里。退一万步讲,就算条子千辛万苦打捞上来了,这又不是作案工具。" n5 g: w( J1 j' |4 l
   干票时动作要快、准、狠,不能让受害人在挣扎中对自己造成不利,比如皮肤抓破出血之类。万一发生这种情况一定要拿走受害人的手,作销毁处理(必须这样,否则你就死定了 晕~);现场绝对不允许留下自己的任何体液,如血液、唾沫、精液等,但可留下无关者的。怎么留法?举个例子:到路边野鸡店旁的垃圾堆里去,搜取一个新鲜的刚用过的避孕套。穿得烂点,身上要多洒些油污,戴草帽口罩遮住脸,象个收垃圾的。拿的时候别单拿避孕套,要连别的垃圾一把抓,不能嫌脏,要显示出非常高兴的样子,这才符合你的职业特点。哈哈。到了无人点再取所需。这样谁也不会怀疑你的举动。把它遗留在现场,这将会给你起到意想不到中的保护作用。干票时,如果“搏斗”中挂了彩,一定要带走让你挂彩的工具并做销毁处理;伤口问题不大就别去医院了,等自行愈合结痂脱落,才能从事公开活动;受伤严重或非得去不可的话,一定要到外地医院,用假名就诊,不能因为疼的受不了或麻痹大意,在案发处不远就近择医。除了钱、卡以外,别的能不带走就别带走了;万一带走了得赶紧脱手,多留一天都会很烫手。看看钱是不是连码的,是的话别存银行了。搞到了银行卡及密码,千万不能自己取钱。实在想取,请化装一下,戴上墨镜,粘上小黑胡,打扮的干净象样点,在路上拉个闲人,找个借口(随便你怎么编,看你水平高低了),“委托”他帮你取钱。您别笑,还真有这样的事例。这年头贪小便宜的人多了去了。“委托交易”时间选在晚上为佳。接着他会被条子作为第一嫌疑人,“请到局子里喝茶”。就算他幸运挺过来了,也无法提供关于你详细有效的信息。还有别在案发当地取钱啊,那里的条子精神抖擞的很,立刻就会来个全城大封锁,到时候你可要插翅难逃了。拿到钱赶快离开,不是案发地一般条子反应不会那么快,还是能脱身的。9 r( x7 G& r" O( T, Q
   不要慌。做就做了,怕毛。你越慌,越会暴露自己,越镇静反而能顺利过关。在没抓到你给你定罪之前,你就是个寻常百姓。3 }3 D) G- v, u. g5 w3 a9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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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的很好,有见地,现在加几条,讨论嘛,深入一点比较好:)
; S% p0 y7 X* R  1。要干这种活,体力是关键。白宝山回家了还天天跑步呢。进入现场和脱离现场都是需要速度的,带东西出来难道不需要体力吗?跑步‘引体向上’俯卧撑‘仰卧起坐’上树‘爬墙‘跑楼梯’扛面袋子啊什么的,您还别挑,有空就得练。还得做记录,看自己进步了没有,每十天半个月的来一次评估,这个总结很重要,要看是否有效果,还有多大潜力。5分钟你能跑多远?能跑过几个街口?在紧急情况下是徒步离开呢还是选择某种交通工具?这都得先想好才行。火气大了就去动手啦?匹夫而已!干什么那么激动啊!如今谁动的脑子多,谁就活的长!难道不是吗?# v# z) C- G/ b! T# `9 i
  2。朋友要选择,嘴巴要管好。老公安说啦,贼不抓30年自招,所以要杜绝吹牛拍马的习惯,要杜绝和任何认喝到分不清东西南北的习惯,还是小名重要啊。知人知面不知心,话到嘴边全留住啊。
2 X+ L* w5 M( I% a  3。多上网,多学习,多研究,多讨论,多请教,多汇报,多总结,多归纳,反正就是多动脑少动手!激动之下,必有后患啊!
/ l& _; t8 ]3 e- D8 L+ X  系统问题,如因为社会关系而败露的,事前有买卖关系的,有债务来往的,有感情纠葛的,有过激烈冲突的,这个都是系统问题,此类问题难以避免,出事了肯定会一一排查,最擅长的了,又可以安排很多的工作岗位,又要加班可以多领补助,还能到处出差,哈哈,
: U9 j7 r+ m( k# S8 a  细节问题,象什么把锤子扔在了100米以内的草丛里面啊,拿了人家的皮包放在家里面还想拿出去卖钱啊,实在是没有办法举例子了,这都得怨自个,不是别人害你,是你自己和自己过不去了,; y4 q" Y  {7 T& ^2 D
  多看电影,多看小说和实例,比如,电影里面的那个间谍往自己嘴巴里面两边都塞进去纸团,结果他的脸型就变了,变胖了,成了方下巴了,说话的声音也变了,那么在非得自己去取款的时候,这个办法不是也可以用一下吗?所以一定要多看电影啊
大型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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