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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拍卖] 出售赝品是否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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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22 05: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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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售赝品是否构成犯罪?——全国首例古玩刑罚案件引来不同看法  “不打假,不三包,出售赝品不算骗”,这是多年来我国古玩交易中沿袭的“行规”。然而在2007年1月,江苏省南京市白下区人民法院的一起刑案判决却直指这一行规。  该案中,秦氏兄妹以赝品钱币冒充战国时期的古钱币高价卖给一个藏家,藏家经鉴定后发现上当进而举报,法院最终以诈骗罪对秦氏兄妹处以刑罚。在古玩市场上因出售赝品而受到刑事处罚,这在全国还是第一例。  判决消息一经公布,随即在社会、尤其是在古玩行业中引发巨大的争议,一种观点认为,秦氏兄妹的行为不违背多年来的业界规则,法院不该判其有罪;也有观点认为,古玩行业形成的“行规”也使众多初涉此道者血本无归,法院的判决既伸张了正义,也可规范古玩市场的交易行为,值得肯定。  此案的来龙去脉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资深藏家花高价竟淘得赝品  南京,一个有着2500年历史的古城,目前生活着600多万人口,其中活跃着数以十万计的古玩玩家。该市的古玩市场有多处,人气最旺的却数朝天宫、夫子庙及清凉山。朝天宫古玩市场不仅固定摊位多,而且地摊也终日摆成片,玉器、漆器、古钱币、陶瓷、青铜器、字画等古玩应有尽有。  南京市民陈江虽说刚50出头,但收藏古钱币却有20多年的历史,在圈内算得上是一个资深玩家,他家中有战国至清未时期的各色古钱币。每逢双休日,陈江总喜欢去朝天宫古玩市场转转,更希望能淘点有价值的古钱币带回家。  与古钱币打了多年的交道,陈江也交了不少学费,买回一些赝品。后来,经过潜心研究及与行家交流,他逐渐摸出门道,并成了圈内小有名气的鉴别高手。  2006年8月的一个周末,陈江照例来到朝天宫古玩市场,他在一个个摊位边踱步,边走边看,其中有两家的汉代古钱币引起了他的兴趣,但经过仔细鉴别,他发现都是赝品,便抬脚准备去夫子庙古玩市场。这时,蹲在市场正门西侧墙角里的一对中年男女引起了他的注意,这两人正在轻声细语地向过往玩家兜售手中锈迹斑斑的古钱币。  陈江随即走了过去,顺手拿起两枚古钱币仔细端详起来。“这应该是战国时期的古钱,好像不会有假……”陈江心里想着,开始与那个男子攀谈起来。  “你们这些古钱币是从哪弄来的?”  “我们是西安郊区人,这些古钱币是在施工场地上挖出来的。听当地有经验的人说,这些古钱币是战国时期的……”  拿古钱币的男人自称姓秦,交谈中,他给陈江留下的印象是:对古钱币鉴赏并不怎么在行。  通过两人言语对答,陈江心中有了自己的判断。在他看来,这些古钱币的确是真的,目前已经很稀少,不仅有极大的收藏价值,而且增值空间更大。陈江决定先把这一男一女请回家,款待他们后再和他们讨价还价。  在陈江家,这对男女作了自我介绍,男的称名叫秦二郎,女的称名叫秦小妹,两人是兄妹关系,因共同挖到这批宝贝,所以才一起赶到南京出售,指望卖个好价钱。  酒过三巡,秦二郎拍着胸脯对陈江说:“老兄,我们不是专门干这行的,货是真是假你应该比我们懂。在老家时很多人都想买下这些古钱币,只因开价太低,我们才到南京来卖。”秦小妹也在一旁添油加醋,应声唱和。  陈江见火候已到,决定向对方开价:“老弟,280元一枚你们出不出手?我看最多只能给这个价。”  “老哥,你是不是在开玩笑?在西安,贩子们开到370元,我们都没舍得卖呀!”说着,秦二郎还掏出了头天从西安到南京的火车票递给陈江。此时,陈江对古钱币的真假已不再担心,注意力完全放在价格上。  几番讨价还价,双方最终以400元一枚的价格成交。这笔生意中,陈江投入4万元,“吃”下了秦二郎兄妹100 枚古钱币。
- M2 ^" D0 \) p+ w# U  买下这批古钱币,陈江十分开心。他认为,依据现在的市场行情,这批战国时期的古钱币,每枚的市场价至少在80 0元至1000元之间。这笔买卖收获巨大,陈江有点怀疑自己是否在做梦。  想归想,陈江还是把自己淘到战国古钱币的消息,悄悄告诉了几个要好的圈内朋友,大家虽各怀心思,却一致提出,要来鉴赏这些古钱币。  开始来的两个朋友看了古钱币,都羡慕得不得了,认定陈江淘到了真品,连连感叹:这下可赚大了。  而后来的几个朋友看了古钱币后却提出了不同意见,其中一人还以肯定的口气断言:“这批古钱不是真品,全是仿制的赝品。”这位朋友的话搅得陈江心乱如麻。几经思考,陈江决定去找专家,对这批古钱币作一个权威鉴定。  专家的鉴定结论让陈江不得不面对这样一个事实:这批古钱币全为赝品,实际价值极低。   作为玩家,陈江深谙古玩市场的“行规”,遇到这种事最好不动声色,找机会再把赝品当真货卖给他人,以确保自己不吃亏。但陈江不想这么做。  不久,陈江又去了朝天宫古玩市场。那天,他老远就看见秦二郎蹲在一处兜售古钱币。陈江没有马上接近他,而是打电话叫来了圈内的一个朋友,让这位朋友上前观察秦二郎,结果发现,他除继续拿假的战国古钱币骗人外,还兜售所谓的唐朝瓷器等。陈江想:“秦二郎是钻古玩市场‘行规’的空子行骗,让他继续干下去,不知要有多少人上当,对这样的人,早就该想办法整治了。”陈江的想法得到了朋友的认可。  此后,陈江又多次到朝天宫古玩市场探寻,几乎每次都能见到秦二郎兄妹的身影。不仅如此,他还在夫子庙、清凉山等古玩市场看到过两人。后来,陈江还了解到,秦二郎兄妹根本不是西安人,而是距南京仅有50公里的江苏省句容市人,秦二郎的真名叫秦华阳,秦小妹的真名叫秦华英,两人确系兄妹关系,也同为地道的文物贩子。  陈江和朋友商量决定,向公安机关举报秦氏兄妹。  法院以诈骗罪判了卖家徒刑  白下区公安分局接到陈江的举报后,于2006年9月13日在朝天宫古玩市场将秦华阳兄妹抓获,当场收缴了他们正在兜售的一批仿制古钱币。经警方调查证实,秦氏兄妹这些赝品古钱币,是秦华阳从西安一家专门生产仿制文物的厂家以5 0元一枚的价格批发来的。  归案后,秦华阳兄妹拒不承认他们的行为构成犯罪。两人虽只有小学文化,但对古玩市场“不打假,不三包,出售赝品不算骗”的所谓“行规”却了然于心,并以此为理由为自己开脱。两人还强调陈江既然是古钱币行家,如果认为自己受骗,只能怪自己的水平还不够。两人只承认把假货卖给陈江,不承认还骗过其他人。警方因此只能认定陈江被骗的这一事实。随后,白下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犯罪,对两人批准逮捕。  2006年12月初,白下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秦华阳、秦华英涉嫌诈骗犯罪提起公诉。白下区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通过对案件进行分析,认为该案涉及到古玩市场约定俗成的“行规”与国家现行法律的冲突,故决定采用普通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如果按照惯例,此案一般采用简易程序审理。  据了解,这种在古玩市场以公开销售的方式诈骗行家的案件,在全国罕见,而许多法院经常遇到的,多为犯罪嫌疑人拿着假古董去诱骗外行人,这种诈骗行为显而易见,判决时也有章可循。  在这起案件的审理中,两被告人不承认自己的行为构成犯罪。他们在法庭上为自己辩护道:根据古玩市场的惯例,卖家没有告知文物真伪的义务,全凭买家眼力交易。自己在出售这批“古钱币”时,既没有说货绝对是真的,也没有强迫买家购买,买家是相信自己的判断力才购买的。因此,自己出售仿制古钱币的行为符合行规,并非诈骗。  案件开庭审理后,因为对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存在着不同意见,法庭没有当庭作出判决。  洪欣是该案的主审法官,她对此案的看法是:在古玩市场上出售赝品,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她认为两被告人不构成犯罪,其理由是买家陈江是个古钱币收藏家,应当有鉴别古钱币真伪的能力。至于400元一枚的价格,是双方友好协商的结果。很明显,陈江在这笔交易中是自己看花了眼,按“行规”,他应该责任自负。  合议庭的两名人民陪审员却不赞同洪欣的观点。他们强调,有一个指控事实是无法回避的:即两被告人在出售古钱币时,向受害人虚构了古钱币的来源。明明是从艺术品加工厂低价批发来的东西,却信誓旦旦地说是自己从建筑工地挖出来的。这一行为,符合诈骗罪“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构成要件。
& v: t! W0 ]. ~. O) N/ u* p' T   2007年1月19日,白下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秦华阳、秦华英涉嫌诈骗犯罪一案作出宣判。法院认为:被告人秦华阳、秦华英明知携带的“古钱币”系仿制品,但为了使陈江相信是真品,虚构了钱币是从建筑工地挖出的事实,两被告人的行为符合诈骗罪主、客观方面的特征,构成诈骗罪,且系共同犯罪。审理过程中,两被告人主动将尚未退还的赃款予以退还,并有一定的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在综合考虑被告人犯罪情节、归案后认罪态度及退还赃款等事实,以诈骗罪各判处两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各处罚金5000元。  一审宣判后,两被告人均没有上诉,目前,判决已产生法律效力。  司法介入古玩纠纷引发业界争议  这起案件在社会各界尤其是古玩行业产生强烈反响。  常年在朝天宫古玩市场做古董买卖的李老板说:“不打假、不三包、出售赝品不算骗”,这是古玩市场久已形成的“ 行规”,收藏古玩的人都应该知道这一游戏规则,陈江缺乏眼力买了假货还举报卖家,这是有违“行规”的行为。法院以诈骗罪判了秦氏兄妹,说明法官不了解古玩“行规”。古玩交易是知识、审美、经验、智慧的较量,做生意就是要赚钱的,既然有自古以来的“行规”存在,卖家把假的说成是真的也很正常。  南京一位很有名气的古玩收藏家认为:玩古玩的乐趣,就在于真假难辨,真中有假,假中有真,主要考验买家的眼力和胆识。假如古玩市场真假一目了然,那市场就不可能有今天这样的红火热闹,更不会有今天这么多人加入到淘宝的行列中来。一行有一行的潜规则,像秦氏兄妹这种行为,并不构成犯罪。  南京市古钱币收藏协会一位先生的看法是:如果卖古玩赝品的都算犯罪的话,古玩行业至少有50%的人要坐牢。根据目前的保守估计,南京市古玩市场每年有上千万元的交易额,活跃在市场中的古玩玩家起码有数十万人,年龄段主要集中在 20岁至80岁之间,其中40岁以上的中年人是投资的主体。法院判决秦氏兄妹的行为构成诈骗犯罪,对古玩市场是一个打击。  对法院判决持赞同态度的也大有人在。南京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资深古玩收藏家的观点是:古玩市场千百年来形成的 “行规”早就应该依法规范了,目前市场上的古玩真品越来越少,真正有品质的文物大多已被博物馆或个人收藏,拿到市面上交易的极少,投入市场的文物起码有八九成都是赝品。古玩市场只有用法律手段来调整,否则,假货、冒牌货越来越多,最终受害的还是玩家及收藏爱好者。  南京某私营企业的老板黄先生是一名收藏爱好者,几年来,他花费近200万元,收藏了一批字画和红木家具,其中一大半是赝品。黄先生明确地说:法院的这个判决好,对规范市场意义重大。现在兜售假古董的人明知自己卖的是假货,却编谎话非要说成是真品。更可悲的是,一些地方竟然出现了用现代手段专门生产古董赝品的企业,这对古玩市场的健康发展危害实在是太大了。如果想确保古玩市场的有序发展,繁荣兴旺,必须要用法律手段来规范。  南京市博物院某专家则心存忧虑:随着收藏热的不断升温,一大批有组织的文物贩假团伙活跃在全国各地的古玩市场,布下各种各样的圈套、陷阱。他们带着可以假乱真的赝品四处兜售,甚至一些专家也都看走了眼,上了他们的当。照此发展下去,古玩行业的发展前景将不堪设想。  江苏省收藏家协会秘书长章义平接受采访时坦言:要确保收藏市场沿着健康的轨道发展,当务之急是及早制定收藏方面的法律和规章。他认为,古玩虽是特殊商品,但在买卖中消费者遇到欺诈却只能自认倒霉,这种情况显然很不正常。目前,在我国已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中,我们难以找到与之相对应的具体条文,这个问题必须引起重视。另外,古玩市场长期存在欺诈行为与我们的鉴定力量不足、水平有限等也有一定关系。据介绍,国家文物局每年举办一次文物鉴定资格考核,一般情况下,只有五六人能通过,目前全国获取该项资格的也不足百人。  针对白下区人民法院的这一判决,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的一名资深法官表示:除故意出售伪造文物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外,另有两种情形应予区别对待:卖方认为文物为真品,但出售后被鉴定为赝品的,因其主观上并无欺诈故意,不宜定性为诈骗,应属“重大误解”行为,可由法院或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对交易双方受鉴赏能力限制而无法确认真伪,但买方自愿购买的,事后经鉴定属赝品的,应依照行规、行约调整。这位法官同时建议,对古玩市场的这些行规,应通过法律或法规进行具体规范,以便在司法实践中予以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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